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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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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实施细则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21000MW工程安全健康与文明施工管理的方针与目标、机构与职责、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制度适用于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21000MW工程安全健康与文明施工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2、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GB/T 28001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DL 5009.1-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国电集生【2003】260号文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电集生【2006】41号文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试行)国电集工【2004】122号文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国电集工【2004】78号文 中国

3、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3 方针与目标3.1 安全工作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要求;树立“以人为本、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基本理念,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文明施工,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管理,落实措施,保障人身、设备安全,保障人员健康,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高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水平,努力实现“无事故工程”的管理目标。3.2 安全目标 实现“五不一控制

4、一创建”(简称511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垮(坍)塌事故 人身轻伤率控制在0.5%以下 创建国电集团公司一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3.3 文明施工目标 实行施工总平面模块化管理,做到“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创建国电集团公司1000MW机组建设形象工程。4 机构与职责4.1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委员会4.1.1 组成安全文明施工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项目公司行政正职担任;副主任由项目公司的副总经理、监理单位总监担任;成员由各主要施工单位推出的代

5、表担任;成员由项目公司工程部、综合部、计划部、物资部、财务部、安监部主任、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组成。安委会下设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日常工作。4.1.2 安委会职责4.1.2.1 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负责统一管理施工安全、社会治安、消防、防汛等工作,负责审批和发布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方案和实施措施,定期召开工程安全分析会,及时发现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解决问题,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总结推广本工程或其它工程安全

6、管理的先进经验,在本工程形成良好的安全施工氛围。4.1.2.2 健全安全监察机构,保证安监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4.1.2.3 安委会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由监理单位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各施工单位接受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负责自己辖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设计单位负责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技术与设计方面的支持。4.1.3 安委会办公室职责4.1.3.1 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执行安委会决议的情况。4.1.3.2 负责项目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完善。4.1.3

7、.3 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督促各参建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计划,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1.3.4 在监理单位协助下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及有效运作情况,并将其纳入目标管理体系。4.1.3.5 督促监理单位及时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4.1.3.6 组织开展季度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活动和不定期的专项安全检查活动。4.1.3.7 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制订、审批、实施。4.1.3.8 做好安全技术措施费和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计划、使用和监督、考核

8、工作。4.2 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4.2.1 安全保证体系4.2.1.1 在项目公司的领导下,各施工单位要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保证体系,各级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本部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全面建立安全施工责任制。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21000MW建设工程安全保证体系(见图1)。项目公司总经理图1 安全保证体系项目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安监部主任监督财务部主任资金费用物质部主任设备劳保计划部主任计划经费综合部主任安全信息工程部主任技术措施承包单位项目经理4.2.1.2 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保证体系在项目公司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统一负责下,按照中

9、国国电集团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试行)和火电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施工单位和各分承包单位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各级技术部门和人员组成的安全技术保证体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核制度,完善审批、签字程序,做到层层把关。4.2.2 安全监督体系施工单位及所属的专业工地必须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设置独立安全监察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形成自上而下的安全监督体系(见图2),统一在项目公司安监部和监理单位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每周开展一次安全例会,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处理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安委会汇报解决

10、。图2 安全监督体系安全委员会工程部安监部监理单位 承包单位上级安监部门各承包单位安监部门 工地(队)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兼职安全员 4.3单位(部门)安全职责4.3.1 项目公司安全职责4.3.1.1 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工程安全管理实行以项目公司为核心,施工单位为主体,相关方共同管理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实现安全工作的“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监督”。4.3.1.2 进行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策划,并在施工准备阶段提交给施工单位及相关方。4.3.1.3 按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和火电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11、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时,预留一定比例的工程价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根据工程建设项目里程碑计划,按年度预留、考核予以奖惩兑现。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违制行为,依据现场违章处罚规定,扣罚责任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工程建设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重、特大事故,按照安全管理协议规定的事故罚款数额,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4.3.1.4 在招投标工作中,确保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工程合同,并签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和安全目标责任书。4.3.1.5 负责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现场安全措施补助费。4.3.1.6 负责向相关方提供现场及

12、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4.3.1.7 负责组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4.3.1.8 参加施工单位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事故连带责任。4.3.1.9 对在安全工作上不称职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安全管理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要求。4.3.1.10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安全活动、安全管理资料台帐进行抽查;对未能认真执行施工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以至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单位,按照规定

13、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应终止施工合同的执行。4.3.1.11 组织对工程施工单位内部建立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进行第二方监督审核。4.3.2 安监部职责4.3.2.1 安监部作为安委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和项目公司安全工作监督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承包商执行安委会决议的情况。 4.3.2.2 对工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和对承包商的安全考核与奖惩提出意见交安委会决定。4.3.2.3 负责工程建设安全措施补助费立项审查和其它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工作。4.3.2.4 组织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现场日常的安全文明施工、防火防爆、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安全卫

14、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4.3.2.5 建立现场安全管理部门之间信息网络联系制度和专业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协调与安全监理工程师之间工作的配合。4.3.2.6 组织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标志、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4.3.2.7 负责组织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策划工作。4.3.2.8 参加施工单位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其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4.3.2.9 负责及时识别、更新与获得适用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方。4.3.2.10 负责建立工程安全信息库,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4.3.3 工程部安全职责4

15、.3.3.1 在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同时,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4.3.3.2 在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时,负责同时审查其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4.3.3.3 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4.3.3.4 负责审查标书和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工作的条款及奖罚条款。 4.3.3.5 参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策划工作。4.3.3.6 组织重大安全设施项目的立项技术审查工作。4.3.3.7 在组织科技攻关活动时,应确保科研成果的应用有利于安全施工。4.3.3.8 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大检查。4.

16、3.3.9 参加施工单位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4.3.4 计划部安全职责4.3.4.1 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负责对施工单位施工资质的审查。4.3.4.2 在审核施工单位施工计划的同时,组织审核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4.3.4.3 负责工程建设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4.3.4.4 负责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计划管理,并按照安全管理部门的考核意见,扣罚、支付保证金,做到专款专用。4.3.4.5 负责有关工程保险管理工作。4.3.5 财务部安全职责4.3.5.1 按照已批准的安全设施和职业防护用品购置计划,及时提供资金。4.3.5.2 及时承付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

17、计划,做到专款专用。4.3.6物资部安全职责4.3.6.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设备、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4.3.6.2负责物资的收发、贮存、运输中的安全管理工作。4.3.6.3负责编制防护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计划,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安全合格证、检验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进行采购,采购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合格率100%,并按照规定保管、发放。4.3.6.4负责采购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保健品和防寒保温的物资材料。4.3.7综合部安全职责4.3.7.1及时传达、传递上级机关的文件、通知、指示,送领导阅批和下达各有关部室贯彻落实。4.3.7.2做好有关本工程方面文件的催办,督促

18、有关部门及时处理。4.3.7.3 做好有关本工程的协调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4.3.7.4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安全书报、科技刊物的征订工作。4.3.7.5负责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和行车的安全措施, 严格执行派车制度.4.3.7.6 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正确制订劳动保护、保健用品的标准,负责组织员工的定期体格检查。4.3.8监理单位安全职责工程建设实行“小业主、大监理”的工程管理模式,工程监理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监督与控制。4.3.8.1依据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执行与项目法人签订的监理合同,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

19、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4.3.8.2工程安全监理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安全监理效能以及控制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效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工程安全监理工作。4.3.8.3应根据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聘任2名及以上安全监理工程师,从事专职安全监理工作。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担任过电力施工、生产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并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4.3.8.4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4.3.8.5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

20、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编制“监理细则”。4.3.8.6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4.3.8.7审查施工单位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4.3.8.8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4.3.8.9审查设计单位设计体系履行安全职责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4.3.8.10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4.3.8.11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

21、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4.3.8.12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4.3.8.13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机组整套启动、移交运行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4.3.8.14协助项目公司组织安全大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4.3.8.15参加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和其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4.3.9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4.3.9.1督促监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制度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4.3.9.2审查施工单位供工程建设使用的安全工

22、作规程、规定、制度、措施。4.3.9.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4.3.9.4协助审查施工单位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4.3.9.5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4.3.9.6负责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机组整套启动、移交运行应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监理签证工作。4.3.9.7协助项目公司组织安全大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4.3.9.8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4.3.9.9做好与项目公司、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联络,相

23、互协调共同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4.3.9.10参加施工单位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和其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审查和监督预防事故重复发生措施的执行。4.3.10监理人员的权力4.3.10.1在施工现场有权制止与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4.3.10.2有权仲裁施工单位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4.3.10.3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单位,有权建议暂停支付工程款或建议终止工程承包合同。4.3.10.4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后作研究处理,并补发停工指令。4.3.10.5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4.3.11施工单位安全职责

24、4.3.11.1必须服从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全面遵守在施工合同中及现场规定的各项条款。4.3.10.2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经理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4.3.10.3建立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4.3.10.4按项目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策划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施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策划和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策划工作。4.3.10.5建立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其人员、装备应符合相关方规定的要求,并报项目公司安监部备案。4.3.10.6按施工现场安全与健康工作要求,建立必要的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制度、台帐和记录。以上内容经审查后,工

25、程方可开工。4.3.10.7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单位审查。4.3.10.8对项目公司提供的安全措施补助费,必须严格申报审批程序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4.3.10.9以施工承包项目作为投保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4.3.10.10严格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审查,严格控制分包范围(本施工单位承接项目范围内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分包工程内容及分包单位资质,必须报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分包工程项目。4.3.10.11接受项目公司、安监部、监理单位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工

26、作的监督检查。4.3.10.12完成其它安全文明施工要求。4.3.11设计单位安全职责4.3.11.1工程设计单位应履行技术设计有关安全工作责任,根据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要求,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技术与设计的服务和支持。4.3.11.2设计的文件应确保建筑安装结构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4.3.11.3对工程施工风险较大部位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条件和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4.3.11.4对工程施工中可能遇到与设计有关的险情,应做好监测预报工作。4.3.11.5应为工程开工阶段即能构筑厂区主要施工道路砼路面(施工层),提前进行地下电缆、管道等沟道的设计。

27、4.3.11.6应为工程开工阶段即能建成厂区围墙及时提供设计图纸。4.3.11.7应为工程土建交付安装阶段即能做到地下设施一次施工完,零米地面毛地坪已浇好的要求,及时提供地下设施设计图纸。4.3.11.8在施工现场总平面设计中,应考虑土石方堆放场地与避免水土流失的措施;以及其它“三废”(废物、废水、废气)、噪声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要求。4.3.11.9工程防腐、保温等材料的选型设计中,应以不损害员工的安全健康为前提,充分应用安全卫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要求。5 管理内容与要求5.1 安全例会5.1.1 季度

28、安全例会5.1.1.1 每季度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召集,安委会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国家、国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公司华中分公司以及其他上级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和指示,总结、分析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听取基层关于安全生产的情况汇报,提出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预防事故的措施。5.1.1.2 安全委员会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一般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遇特殊情况可增加会议次数。会议应由安全委员会主任(安全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主持、应委托副主任)主持。5.1.1.3 参加季度安全工作例会的主要成员包括

29、:安委会正副主任、安委会成员、安委会办公室成员、参建单位项目经理及安监部门负责人等。5.1.2 月度安全分析会5.1.2.1 每月由项目公司主管基建副总经理主持召开一次月度安全分析会,会议由安监部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相应的对策。5.1.2.2 参加人员主要包括项目公司工程部主任和安监部主任、监理单位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主管施工的副经理)、安监部门负责人、安全专工等。5.1.2.3 会议时间及地点:项目公司工地会议室、每月第一周星期三下午。5.1.3 周安全工作例会5.1.3.1

30、 监理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周安全工作例会。会议由主管安监工程师主持,监理单位做好会议纪录并编写会议纪要。各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汇报上周安全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及在安全生产施工中遇到的主要问题;通报上周安全检查情况,并宣读对各单位的处罚情况;布置本周安全工作。5.1.3.2 参加人员主要包括:项目公司安监部门全体人员、项目公司工程部主任(或委托相关专责)、参建单位安监部门负责人及安全专责。5.1.3.3 会议时间及地点:项目公司工地会议室、每周星期三下午。5.1.4 会议文件传递5.1.4.1 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当天上午如有需要协调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并组织协调解决。5.

31、1.4.2 会议纪要由记录单位第二天编制完成并发送到有关单位。5.1.5 会议纪律5.1.5.1 开会计时按会议室时钟为准,不准迟到早退。5.1.5.2 开会迟到扣款50元/人,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扣款200元/人。如更换参加会议人员,应在会议召开的当天上午向主持单位提出申请,得到批准才允许更换。5.1.5.3 会议期间应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确有急事到会场外接听。5.1.5.4 保持会场安静,不得交头接耳。5.1.6 每月末各施工单位由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一次有施工作业队(班组)安全员及以上人员参加的安全分析会议,总结本月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和教训,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管理规定

32、、制度和事故通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预防事故措施。贯彻执行安委会关于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指示等。5.2 安全文明检查5.2.1 认真搞好一般检查、阶段性检查、专项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工作。5.2.2 检查各施工单位大型机械设备,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或完善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台帐和操作规程。严把机械设备进场关、管理关;操作(作业)人员资质审核关;施工方案、操作(作业)指导书审查关;定期检查整改关。5.2.3 建立施工现场每日安全巡回检查考核制度,坚持开展例行安全检查和施工用电、脚手架、防火、防汛、施工机械等各种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整

33、改。5.3 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21000MW机组工程安全教育管理制度执行。5.4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管理5.4.1 实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工程承包合同有保证金约定的,按照合同要求提取。工程承包合同没有保证金约定的,按合同价款的0.5-2%比例缴纳保证金。发生违反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的情况,按规定给予严格考核,在保证金中扣除。5.4.2 按照安全健康与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和奖励。5.4.3 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单独列出,由项目公司控制,施工单位使用,保证该项资金全部投入到工程项目之中。5.4.4 建立专项安全奖励基金,实行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年度目标、现

34、场安全文明施工竞赛优胜、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综合检查达标的单位给予奖励;反之,给予处罚。5.4.5 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专项安全奖励基金来源及使用:(1)项目单位确定的工程安全奖励基金;(2)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不返还部分(保证金的50%);(3)违章及事故罚款;(4)安全奖励基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5.5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5.5.1 项目公司设置管理本工程的安全监察部,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5.5.2 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二级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少于5人。5.5.3 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原则上应充分兼顾各专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35、5.5.4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和工程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5.5.5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持有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督管理局培训考核合格证件。5.5.6 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有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和专用的监督装备及工具。5.6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管理5.6.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5.6.1.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按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和本细则附录A的项目,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

36、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5.6.1.2施工单位应根据上述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范围并根据安全文明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单位备查。5.6.1.3 施工单位要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资金的投入,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实际投入资金的审查和考核,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5.6.2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5.6.2.1 对所有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交底,未经审批和交底的施工项目不得进行施工。5.6.2.2 施工单位应根据具体的施工过程,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活动,编制安全控制措施。5.6.2.3 安全技术措施一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

37、未经审批人、审批单位的同意不得擅自修改。一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由各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审批,报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备案,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施工项目和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施工措施应报监理单位审批、项目公司安监部备案后方可实施,并在开工前须填写安全措施交待卡。5.6.2.4 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连续施工且中间停顿超过一个月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重新编写,重新申报。5.6.2.5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批同意后的安全技术措施逐条落实,对那些落实不力的单位处以重罚。5.6.2.6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重大危险场所分析,并制定控制措施

38、,在现场公示栏中公示。同时,施工单位必须对工期超过十天以上的施工项目,在开工前三天在公示栏中公示。5.6.2.7 每年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列出重大危险因素,制定目标和管理方案。5.6.2.8 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月报、安全年报应按时(每月5日前报上月或上年度报表)报送项目公司安监部。安监部分类统计后上报国电集团华中分公司和国电集团公司。5.7 安全、环境管理的过程控制5.7.1 进场管理5.7.1.1 项目公司与施工单位在签定工程合同时,同时签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和安全目标责任书。5.7.1.2 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并

39、报送监理单位组织审核。5.7.1.3 施工单位的临时建筑工程应做好设计并经项目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项目公司工程部、安监部门对其设计、施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5.7.1.4 施工单位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已编制完成并经审核批准(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目录名称见附录B)。5.7.1.5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措施编审程序表已编制完成。5.7.1.6施工单位建立与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电子版与文字版),报送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审定备案。5.7.1.7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台帐已建立齐全(电子版与文字版)。5.7.1.8施工单位的所有进场人员都必须经过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考试和身体健康检

40、查合格,并做好记录台帐;特殊工种人员全部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胸卡。5.7.1.9 进场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其安装必须制定并逐级审批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措施,报送监理单位审签交底后方能施工,安装完毕要经过检查验收后方能使用。5.7.2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安全、环境控制5.7.2.1 各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国国电集团项目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开展危险辨识和危险源(点)分析,制定安全、环境技术措施。5.7.2.2 对如下重要临

41、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和特殊作业的施工项目,还应编制专项安全、环境技术措施,经有关人员评审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交底、施工。1)重要临时设施:包括施工供用电、用水、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油库,雷管、炸药、剧毒品库及其他危险品库,射源存放库和锅炉房等。2)重要施工工序:包括大型起重机械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大型构件吊装,预应力砼张拉,汽轮机扣大盖,发电机穿转子,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大型电机干燥及耐压试验,燃油区进油,锅炉大件吊装及高压管道水压试验,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汽水管道冲洗及过渡,重要转动机械试运,主汽管吹洗,锅炉升

42、压定安全门,油循环,汽轮发电机试运及投氢,高边坡开挖,大坝、大体积混凝土浇铸,基坑开挖放炮,洞室开挖,断层、破碎带的处理,大坎、悬崖部分混凝土浇筑等。3)特殊作业:包括大型起吊运输(包括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高空、爆破、爆压、水上及在金属容器内作业,高压带电线路交叉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跨越铁路、公路、河道作业,进人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氢气站,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5.7.2.3 对如下危险作业项目,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编制专项安全、环境技术措施,并经有关人员评审和监理批准后,方可交底、施工。1)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台吊

43、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现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油区进油后明火也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土石方爆破;其他危险作业。5.7.2.4 恶劣的雷电、风、雨、洪、暑、寒天气侯施工,各施工单位应制定特殊环境下的作业安全措施,送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报项目公司工程部、安全监察部备案。5.7.2.5 施工单位应根据具体施工过程,开展危险辨识和危险源(点)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活动,编制的安全、环境控制措施

44、,必须具有针对性且符合如下要求:1)针对施工项目的危险源、危险点和控制对策;2) 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3) 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4) 针对工业卫生与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5) 提出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应急预案。安全、环境控制措施须经有关人员评审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交底、施工。项目公司应重点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上述工作的落实。5.7.2.6 施工单位应编制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编审程序表,按程序对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进行编制、审核、批准、交底、签证、执行,确保一切施工活动都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施工。作

45、业过程如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书面批准。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施工单位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环境等条件的变化,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5.7.2.7 为确保上述施工项目的正常进行,施工单位要充分发挥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人、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监督管理作用,督促施工人员遵章守法、按作业方案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发挥专业监理和安全监理的质量和安全控制作用;项目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要进行重点检查。5.7.3 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调试的安全、环境控制5.7.3.1 启动验收委员会、试运指挥部在审批整套启动试运大纲、调试方案和措施时,应同时审批安全、环境控制措施。5.7.3.2

46、 监理单位应配合项目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准备部对参加试运和启动运行的人员进行启动调试方案、运行操作规程和设备系统的学习、考试,有关情况报项目公司备案。5.7.3.3 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调试钱,各单位在检查设备、工艺系统安装质量和系统状态的同时,还应检查启动调试系统和正在施工的系统是否进行了设备系统隔离和空间隔离,检查其现场的安全设施和措施是否全部落实,否则不得试运或启动。5.7.3.4 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调试前,制定并坚持执行以下制度:操作票管理制度;工作票(包括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调试期设备启停、停送电管理办法;辅机试运转管理办法;运行交接班管理制度;分部试运和

47、整套启动调试现场安全保卫管理办法;通行证和岗位证制度。5.7.3.5分部试运系统要明确设备系统的代管人和代管职责;整套启动调试时,试运指挥部要强调整套启动调试统一指挥,切忌多头指挥引发事故;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调试现场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监理单位应予认真的监督检查。5.7.3.6 分部试运阶段的容器、箱、罐、管道内部检查除办理工作票外,还必须制定安全监护措施,并做好现场记录。5.7.4 试生产阶段安全、环境控制应执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电集生2003260号)和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国电集生2003260号)。5.7.5安全、环境运行控制的培训与传达5.7.5.1 项目公司综合部应按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的要求,会同安全监察部对项目公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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