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包装食品生产与销售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乙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表示意愿进行预包装食品生产与销售的相关事宜,乙方具备相应的配送和销售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负责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预包装食品,并承担相应的生产过程中的责任。1.2 乙方负责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销售过程中的责任。第二条 产品供应2.1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及时
2、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给乙方。2.2 乙方接收预包装食品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保存和销售,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第三条 价格与结算3.1 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确定预包装食品的价格,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3.2 结算周期为【具体结算周期】,乙方应当按时支付甲方相应的货款。第四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4.1 合同期限为【具体期限】,双方应当履行合同义务。4.2 若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经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改正,则对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非法使用。5.2 合作结束时,双方应当归还对方所提供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并销毁相关资料。第六条 不可抗力6.1 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严重影响协议履行的一方可向对方提供书面通知,免除因此而发生的违约责任。6.2 不可抗力事件需由当地政府或有权机关出具相关证明为有效。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8.1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并自【生效日期】起执行。8.2 本协议的修改或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附件:1. 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