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推广合作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本协议;2. 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本协议;3. 甲方和乙方就宣传推广事项进行合作,希望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基于对双方的上述鉴于,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相关产品/服务的宣传推广活动,具体内容见附件一宣传推广活动方案。2. 乙方将按照附件一所列出的宣传推广活动方案进行推广,确保宣传推广的真实、准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3. 甲、乙双方对合作内容的
2、执行过程中不得涉及任何与政治有关的言论、行为。第二条 权益保护1. 甲方对其所提供的宣传资料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乙方在推广过程中不得擅自使用、篡改或转让。2. 乙方在宣传推广活动中所产生的效益,归甲方享有。3.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知识产权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第三条 保密义务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对于对方提供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泄露或利用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第四条 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如一方违约,经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补救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五条 争议解决1.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应提交至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处理。第六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1. 双方一致同意,如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第七条 附则1.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双方友好协商原则处理。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