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初级经济法总论法律基础.pptx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1464086 上传时间:2024-04-28 格式:PPTX 页数:76 大小:1.75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初级经济法总论法律基础.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76页
初级经济法总论法律基础.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76页
初级经济法总论法律基础.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76页
初级经济法总论法律基础.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76页
初级经济法总论法律基础.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7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经济法法基基础总论在最近3年的机考中,本章分值在10分左右。本章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经济仲裁、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本章考点较多,且抽象、零碎,考题又无死角、全方位覆盖,需要考生保持足够耐心,先读懂、后背准。知知识点:法律基点:法律基础【考考点点1】法的本质与特征(2014年多选题、2015年判断题、2016年单选、判断题)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3)法律反映统治阶级

2、的意志,并不意味着法律就完全不顾及被统治阶级的愿望和要求,法律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照顾被统治阶级的利益。(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即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2.法的特征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规范性概括性利导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可预测性普遍适应性(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提示】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法是调解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能为一般人提供一个行为模式、标准的

3、属性(概括性)。法的主要内容是由规定权利、义务的条文构成的,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维持社会秩序(利益导向性,简称利导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者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法的可预测性)。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法的本质法的特征统治阶级意志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物质(客观)整体(根本)顾忌制定认可概括性利导性可预测性普遍适应性下列关于法的本

4、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规范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答案答案】B【例例题 单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答案答案】ABCD【解解析析】(1)选项AB:属于法的本质;(2)选项CD:属于法的特征。【例例题 多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法的特征包括()。A.国家强制性B.国家意志性C.普遍约束性D.规范

5、性【答案答案】ABCD【例例题 多多选题】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答案答案】【例例题 判断判断题】【考考点点2】法律关系(2010年多选题、2012年多选题、2014年多选题、2015年单选题、2015年多选题、2015年判断题)【解解释】法律关系是指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如买卖合同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一)主体(一)主体(一)主体1.种类(1)自然人自然人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中国境内或者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2)法人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各种企业事业组织;各政党和社会团体。(3)

6、国家【解释】在国内,国家是国家财产所有权唯一和统一的主体;在国际法上,国家是国际法关系的主体。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型界定界定标准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8周岁)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不满10周岁(10周岁)的未成年人(2)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提示】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定主要看两个因素:(1)年龄;(2)精神状态。与肢体是否残缺、智力高低等无关。【注意1】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以上”、“以下

7、”均包括本数,“超过”、“不满”均不包括本数。【案例】(1)小张今年3周岁,智力超常:(2)小王今年20周岁,先天腿部残疾,但精神状态正常:(3)小李今年17周岁,仍依靠父母供养在大学就读:(4)小赵今年17周岁,已经在汽车修理厂工作,以自己的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5)小钱今年10周岁,精神状态无异常:3.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1)刑法将已满14周岁(14周岁)不满16周岁(16周岁)的公民视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2)不满14周岁(14周岁)的未成年人,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提示】从年龄角度,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界线依次为10周岁和18周岁;而刑事责任能力的分界线依次为14周岁和16

8、周岁。请注意辨别。【口诀】民欧巴,形似流4.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时产生,至法人终止时消灭。(二)内容(权利和义务)(1)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2)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三)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般认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三大类。(1)物自然物:土地、森林人造物:机器、建筑货币和有价证券物也可以是没有固定形态的,如天然气、电力等人身:主要指人体器官,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但是“活人”的整个身体不能作为法律上的物。【解释】物是

9、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著作、发现、发明、设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解释1】著作是著作权关系的客体。【解释2】荣誉称号、嘉奖表彰是公民、法人“荣誉权”的客体。(3)行为(行为结果)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目的所进行的作为(积极行为)或者不作为(消极行为),如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如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如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应按期完成办公楼的建设)。(2)保管合同的客体并非保管物,而是保管行为。【解释】(1)旅客运输合同的客体并非旅客,而是运送旅客的行为;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

10、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答案答案】【解解析析】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例例题 判断判断题】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A.自然人B.商品C.法人D.行为【答案答案】AC【解解析析】(1)选项AC:属于法律关系的主体;(2)选项BD: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例例题 多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A.土地B.矿藏C.机器D.发明【答案答案】ABCD【解解析析】(1)选项ABC:属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物;(2)选项D:属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非物质财富。【例例题 多多选题】下列法律关系客体中,属于非物质财富的有()。

11、A.发明B.荣誉称号C.设计D.著作【答案答案】ABCD【例例题 多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A.法人B.发明C.行为D.荣誉称号【答案答案】BCD【解析解析】选项A:属于法律关系的主体。【例例题 多多选题】钱某、王某、贾某合伙购买房屋,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法律关系主体的有()。A.房地产开发商B.钱某C.王某D.贾某【答案答案】ABCD【例例题 多多选题】甲到A公司以17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电脑,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法律关系主体的有()。A.甲B.A公司C.甲请求A公司交付电脑D.A公司请求甲支付17000元【答案答案】AB【解解析析】(1)选

12、项AB:属于法律关系的主体;(2)选项CD:属于法律关系的内容。【例例题 多多选题】张某在电脑专卖店支付7000元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法律关系客体的是()。A.电脑专卖店B.支付7000元C.张某D.笔记本电脑【例例题 单选题】【答案答案】B【解解析析】(1)选项AC:属于法律关系的主体;(2)选项B: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交付标的物的行为”和“支付货款的行为”;(3)选项D:笔记本电脑属于该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考考点点3】法律事实(2011年多选题、2013年单选题、2014年单选题、2014年多选题、2015年单选题、2015年多选题、2015年判断题)【解释1】法

13、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例如,甲、乙公司签订合同(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是双方合同关系发生的直接原因。【解释2】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为标准,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和法律行为,考生应注意在选择题中“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的区别。1.法律事件(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或者生老病死、意外事故(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解释】自然灾害可引起保险赔偿关系的发生;人的死亡可引起婚姻关系、劳动合同关系的消灭,继承关系的发生。2.法律行为(1)根据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分为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无论是合法行

14、为,还是违法行为,二者均可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2)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分为积极行为(作为,如签发支票)与消极行为(不作为,如不能抢夺他人财产)(3)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法律行为分为表示行为(如订立合同)和非表示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4)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分为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如甲订立遗嘱);多方法律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甲乙订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5)根据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可以分为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6)根据主体实际参与行为

15、的状态分为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A.纵火B.签订合同C.爆发战争D.签发支票【答案答案】C【解解析析】(1)选项ABD:属于法律行为;(2)选项C:属于法律事件。【例例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A.购买汽车B.爆发战争C.缔结婚姻D.书立遗嘱【答案答案】ACD【解解析析】(1)选项ACD:属于法律行为;(2)选项B:属于法律事件。【例例题 多多选题】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A.买卖房屋B.订立遗嘱C.台风登陆D.租赁设备【答案答案】C【解解析析】(1)选项ABD:属于法律行为;(2)选项C:属于法律事件。【例例题 单选题】能

16、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A.运输货物B.税务登记C.爆发战争D.订立合同【答案答案】ABD【解析解析】选项C:属于法律事件(相对事件)。【例例题 多多选题】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直接原因。()【答案答案】【例例题 判断判断题】下列各项中,会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是()。A.法律事实B.客体C.主体D.行为【答案答案】A【解解析析】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例例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有()。A.主体B.内容C.客体D.法律事件【例例题 多多选题】【答案答案】ABC【解解析析】(1)

17、选项ABC: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2)选项D:法律事件属于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但并非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下列各项中,属于单方行为的是()。A.立遗嘱B.缔结婚姻C.签订合同D.销售商品【答案答案】A【解解析析】(1)选项A:属于“单方行为”;(2)选项BCD:属于“多方行为”。【例例题 单选题】小小结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变动原因法律事件法律行为人、机、国民事行为能力物人身VS人非物质财富行为年龄、精神状态民欧巴、形似流知识产品道德产品0【考考点点4】法的形式(2011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3年判断题、2014年单选题、2014年多

18、选题、2015年单选题)(一)种类我国法的主要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及我国签订和加入的国际条约。【提示】我国不实行判例制度,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不能作为法的形式。(二)制定机关与效力等级形式形式制定机关制定机关效力等效力等级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仅次于宪法行政法规国务院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委员会(1)地位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与它们相抵触(2)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形式形式制定机关制定机关效力等

19、效力等级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署和直属机构地位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与它们相抵触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地方政府规章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1)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2)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提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三)法的冲突解决机制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即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据,不再适用下位法。【解释】在法的形式中,效力等级高的称为上位法,效力等级低的称为下位法;例如,法律是上位法,行政法规是下位法。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的形式,但特别规定

20、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3.新法优于旧法同一机关制定的的法的形式,但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4.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小男孩和老太太同时出现”)(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而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3)同一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5.同一位阶的法规定不一致(“两个小男孩打架”)(1)两个邻家的小男孩打架:年龄小的

21、家长先出面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2)两个堂兄弟打架:爷爷说了算(不同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解释1】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不属于”法的形式。【解释3】法律效力等级:(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解释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011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22、规章。【解释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解释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变通规定优先)。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规章的有()。A.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B.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旅游业管理办法C.财政部发布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D.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例例题 多多选题】【答案答案】BC【解解析析】(1)选项A:属于“行政法规”;(2)选项B:属于“地

23、方政府规章”;(3)选项C:属于“部门规章”;(4)选项D:属于“地方性法规”。对下列规范性文件所作的判断中,不正确的是()。A.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属于地方性法规B.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行政法规C.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发布的西藏自治区立法条例属于自治法规D.财政部发布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例例题 单选题】【答案答案】A【解析解析】选项A:属于“地方政府规章”。下列法的形式中,效力最低的是()。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宪法【答案答案】C【解解析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例例题 单选题】部门规章的效

24、力低于宪法的效力。()【答案答案】【例例题 判断判断题】小小结法的形式(1)形式制定机关(2)宪法VS法律“两个地方”不包括判例效力机关宪法行地地(部)上下特一新旧小男孩VS老太太常国制小男孩VS小男孩邻居堂兄弟国务院国找常国务院【考考点点5】法的分类(2007年单选题、2008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国际法和国内法【解释1】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成文法、普通法、程序法

25、、一般法、国内法。【解释2】考生应重点掌握法的不同分类标准及其分类结果。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进行分类的是()。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答案答案】C【例例题 单选题】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为依据进行分类的是()。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实体法和程序法D.一般法和特别法【答案答案】A【例例题 单选题】【考点考点6】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强调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谢谢观看!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