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级顾问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方达成,即高级顾问(以下简称顾问)与委托方(以下简称雇主)。一、背景1. 顾问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承担高级顾问的职责。2. 雇主需寻求高级顾问的专业建议和意见,以促进合理经营和发展。二、协议条款1. 职责说明 1.1 顾问应根据雇主的需求,提供专业、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1.2 顾问应尽全力确保提供的建议和意见真实、准确,并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1.3 顾问应定期向雇主汇报工作进展和提供相关的报告和分析。2. 保密义务 2.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双方之间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双方对此承担保密义务,并同意不将相关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双方事先以书面
2、形式达成一致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2.2 本条款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除非双方另行协商一致。3. 费用和支付方式 3.1 雇主应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向顾问支付相应的费用。 3.2 雇主需按照约定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履行支付义务,逾期支付需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 合作期限与终止 4.1 合作期限为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协商的终止日期。 4.2 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作,提前终止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3 在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履行终止时尚未履行完毕的义务。5.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执行和解释适用中国法律。 5.2 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六、附则1. 顾问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政治宣传或触碰公序良俗的界限,双方应秉持专业、公正、正直的原则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合作期限届满。特此协议。顾问(签字/盖章): 雇主(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