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地扶贫搬迁协议书鉴于行为人之一(以下简称甲方)经核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表达意愿,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鉴于行为人之二(以下简称乙方)同样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表达意愿,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促进贫困地区的扶贫搬迁工作,并提供合理、公平、公正的条件,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同意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安排安置住房等工作。2.甲方应积极参与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的宣传教育和转移
2、安置工作,如有疑问或需求应及时向乙方提出。3.甲方应合法使用获得的房屋住处,并妥善保管、维护住房及附属设施。4.甲方对乙方为其提供的安置措施和各项帮助表示感谢,愿意与乙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为甲方提供合适的搬迁安置住房。2.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资料、指导和帮助。3.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工作机会、培训和就业援助。4.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生活便利和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第四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 协议生效、变更与终止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如有需要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协议。3.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1)协议期满或协议内容全部履行完毕;(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协议;(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第六条 其他本协议不涉及与政治相关的内容,双方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谐稳定。甲方:_ 乙方: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