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垃圾处理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共同订立,即甲方(以下简称为“委托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为“承办方”)。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委托方与承办方之间的垃圾处理事宜,确保垃圾的合理处置,维护环境卫生,保障公众健康。二、服务内容1. 承办方将负责收集、分拣、处理委托方所产生的垃圾,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危险废物等。2. 承办方应确保垃圾处置过程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合适的技术手段和设备进行处理。3. 承办方应定期向委托方提供垃圾处理情况报告,包括垃圾种类、处理量、处理方式等内容。三、义务和责任1. 委托方应按照相关垃圾分类要求,将垃圾妥善分类投放,并确保垃圾容器的清洁和密封性。2.
2、 委托方有义务向承办方提供准确、真实的垃圾产生数据及相关信息。3. 承办方应尽职尽责地履行垃圾处理工作,确保垃圾得到及时、有效、安全的处置。4. 双方应保守协议内容的保密性,不得将协议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四、费用和支付方式1. 委托方应按照约定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支付相关垃圾处理费用。2. 缴费方式可以选择在线支付、银行转账等合法、安全的方式进行。五、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协议约定,使得对方无法正常履行协议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 在垃圾处理过程中,如发生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情况,责任方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和修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协议履行所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可协商延长或终止。3. 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和扩充部分。委托方(盖章) 承办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