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亲子探望协议协议双方:甲方:甲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乙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 甲方与乙方为甲方子女姓名(以下简称子女)的父母;2. 子女因家庭原因而分居,现双方达成亲子探望协议,以确保子女和甲方的正常交流与联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探望方式及时间安排1. 甲方及乙方共同努力,保障子女与甲方间的亲子交流,以维护子女的利益。2. 双方同意每周安排一次亲子探望,具体探望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至少具体时间将变更通知对方并协商调整。第二条 探望地点1. 亲子探望地点可选择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地方,以方便子女和甲方见面交流。2.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
2、变更探望地点,但需提前至少具体时间通知对方。第三条 探望期限1. 亲子探望期限可根据双方协商确定,视具体情况而定。2. 双方应遵守确定的探望期限,不得擅自改变或延长探望时间。第四条 亲子探望期间的行为准则1.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行为表现,不得对对方进行诋毁、攻击或侵犯对方人身权益。2. 双方应尊重子女对自己的感受和意见,对待子女时保持友好、关爱的态度。3. 双方不得将亲子探望过程中的私人事务、纠纷等向外界传播,以维护双方及子女的隐私权。第五条 协议变更1. 如对本协议内容有任何变更,双方需经过友好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修订。2. 经双方签署的修订文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约束力。第六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2.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注明解除协议的具体原因。第七条 争议解决1.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 如涉及法律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确认,对本协议的具体条款和内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签名):_ 日期:_乙方(签名):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