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产融资租赁协议书协议编号:【编号】日期:【日期】甲方(出租人):【具体个人/公司名称】地址:【地址】乙方(承租人):【具体个人/公司名称】地址:【地址】鉴于甲方是一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租赁公司,乙方是一位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公司;鉴于乙方有意租赁甲方所拥有的动产,双方在充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租赁物1.1 甲方同意将下列动产(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详细列举所租赁的动产,包括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1.2 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并在协议期满后归还甲方。第二条 租期2.1 本协议的租期为【具体租赁期限】。第三条 租金3
2、.1 乙方同意按照约定的租赁物及租期,支付租金。3.2 租金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3.3 租金支付周期为【具体支付周期】。第四条 租赁物的保养、修理与保险4.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租赁物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4.2 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间,为租赁物购买必要的保险,确保租赁物的安全。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乙方如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其支付逾期违约金。5.2 乙方如未按约定归还租赁物,甲方有权追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六条 不可抗力6.1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战争等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本协议。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释8.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事项,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附加协议的形式执行。8.2 对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第九条 其他约定9.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第十条 协议生效10.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协议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