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医疗养老协议
协议编号:【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养老院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联系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养老对象方”):
姓名:【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
鉴于:
1. 养老院方拥有合法经营医疗养老机构的资质和能力;
2. 养老对象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 双方愿意就医疗养老事项达成协议。
基于上述约定,双方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目的与范围
1.1 本协议的目的旨在明确养老院方提供医疗养老服务的具体事项,并明确养老对象方享受的权益和责任。
1.2 本协议适用于养老院方与养老对象方之间的医疗养老合作关系。
第二条 服务内容
2.1 养老院方将根据养老对象方的需求,提供适宜的医疗养老服务。
2.2 养老院方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保、体检、护理、康复等方面的服务。
2.3 养老对象方有权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具体服务内容,享受相应的医疗养老服务。
第三条 服务费用
3.1 养老对象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并按时付款。
3.2 养老院方应根据服务内容和费用标准,向养老对象方出具相应的费用清单和收据。
3.3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服务费用,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第四条 协议终止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服务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4.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严重损害了对方权益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3 在协议解除后,双方应协商处理未履行完毕的事项,并结清相应的费用。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 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根据双方约定选择以仲裁或司法方式解决。
第六条 附则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6.2 本协议文本如有增删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6.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养老院方(盖章): 养老对象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养老对象姓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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