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股发行协议本协议是由以下各方(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就新股发行事宜达成的约定,本着自愿、公正和平等的原则。为保证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协议双方应当确保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条 协议目的与范围1.1 协议的目的是确保新股发行过程中各方权益的尊重、保护和遵守。1.2 协议适用于新股发行活动中涉及的所有合同、执行文件等相关文件。第二条 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1 发行人权利和义务2.1.1 发行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诚实守信,确保发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1.2 发行人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按时向投资者提
2、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积极配合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求。2.1.3 发行人应当对投资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用途。2.1.4 发行人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及时披露重大信息等。2.2 投资者权利和义务2.2.1 投资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利用未公开的信息谋取不正当的利益。2.2.2 投资者在购买新股时,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确保其真实性。2.2.3 投资者有权要求发行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信息。2.2.4 投资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发行文件的规定参与新股发行活动。第三条 协议争议解决3.1 协议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
3、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4.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4.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变更必须经协议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第五条 其他规定5.1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5.2 本协议的签署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以上是协议双方就新股发行事宜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协议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并共同维护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争议,将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进行解决。任何非法行为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协议正文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双方签署人(加盖公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