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托销售协议本协议有效期自日期起至日期止。甲方:(下称“销售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乙方:(下称“受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鉴于:1. 销售方拥有相关产品的所有权并具备合法销售权;2. 受托方具备销售能力并愿意接受销售方委托以销售相关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1.1 受托方同意根据销售方的委托,独家销售销售方指定的产品(以下称“产品”)。1.2 受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销售范围和销售目标,积极推广、销售产品,维护销售方的合法权益,提高产品销售额。1.3 受托方应确保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不得采取任何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等不良行为,保
2、证公平竞争。第二条 商品销售2.1 受托方应与销售方签订销售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关销售细则、销售价格、销售目标和约定的销售期限等。2.2 受托方在销售产品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销售活动合法、合规。2.3 受托方应妥善保管和管理产品,防止遗失、损坏或盗窃,并按要求对产品进行标记、包装、验收等必要操作。2.4 受托方应及时向销售方提供销售情况和相关报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销售工作顺利进行。第三条 结算方式3.1 销售方与受托方协商确定商品的销售价格。受托方在完成销售任务后,应按照约定的比例或金额向销售方支付销售款项。3.2 结算周期一般为周期时间,若双方约定结算方式为其他形式,则双方
3、应在协议签订时明确约定。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对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应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披露或向他人提供。4.2 双方相互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并将对方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返还或销毁。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5.2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无果,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解除6.1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时,本协议自动终止。6.2 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应依然履行与本协议有关的保密义务。第七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7.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履行和解释等所有事项,双方同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争议。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受托方(盖章): 销售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