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2011中级经济师基础第74讲.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1457780 上传时间:2024-04-27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13M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1中级经济师基础第74讲.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2011中级经济师基础第74讲.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级经济基础精讲第34章 公司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年份 单选题 多选题 合计 2007年 1题1分 1 题2分 3分 2008年 2题2分 2题4分 6分 2009年 2题2分 1题2分 4分 2010年 2题4分 4分 本章教材结构: 第一节 公司法和公司概述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及其股权转让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及股权转让 第四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本章具体内容: 第一节、公司法和公司概述 考核内容: 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具体内容: (一)公司法的概念 (二)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特征 (1)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2)公司具备法人资格 (3)公司以章程为存在和活动的根据 3、种类: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仅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注意: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 (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例题1:2007年、2008年单选】在我国,由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  )的形式。 A.国有独资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无限责任公司 D.两合公司 答案:A.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及其股权转让 考核内容: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 3.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 4.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 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条件 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收购请求权 具体内容: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东资格和人数:除国有独资公司外,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为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要求: 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 ②出资形式: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③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例题1:单选】有限责任公司由( )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A.2个以上,30个以下  B.1个以上,30个以下  C.2个以上,50个以下 D. 50个以下 答案:D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股东权利和义务 1.股东名册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具有证明股东地位,确认股东投资数额的效力。 2.股东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会会议和对公司重大决策问题行使表决权; (2)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权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4)股份转让权; (5)临时股东会的召集请求权和提案权; (6)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和复制权; (7)公司会计账簿查阅权; (8)公司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9)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 (10)特殊情况下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的请求权; (11)强制解散公司的权利: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术能解决的(用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 3.股东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立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做出决议采取“资本多数决”原则,即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下列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2.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 (1)董事会基本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2)董事会行使的职权:(5制订(定)3决定) 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⑦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例题2:2006年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人。 A.1至5 B.2至l0 C.5至10 D.3至l3 答案:D 3.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③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⑦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⑧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①检查公司财务; 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⑤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⑥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⑦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⑧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注意:①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例题3:09年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董事会有权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 B.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C.董事会有权修改公司章程 D.董事会有权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D 【例题4:2006年多选】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 A.检查公司财务 B.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C.当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予以纠正 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E.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ACD 解析:注意监事会强调的是“监督”。BE是董事会的职权 公司经理是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而决定聘任的权利是“董事会” 【例题5:多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有( )。 A、本公司董事 B、本公司经理 C、本公司副经理 D、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E、职工代表 【答案】ABCD 【解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1. 其他股东的同意权及其行使。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6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专区 > 经济类职称考试评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