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阅读关于该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报考和复核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逾期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及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自愿服从处理,接受处理决定;
5.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附件2:
工作简历表
姓名: ,身份证号: ,现报考
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共 年,工作简历如下:
起止年月
单位名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本人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3:
201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考生类型: 档案号: 报名地市: 报名时间:
姓名
性别
民族
审核工具处理
后的照片
政治面貌
国籍地区
出生日期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学历
学位
毕业日期
所学专业
毕业学校
报考级别
报考专业
收费合计
专业年限
工作年限
专业职称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日期
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报
考
科
目
我承诺,以上报考信息真实正确,符合报考条件,自觉履行本网站的办理协议,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报名序号条形码
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考区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020-
广州市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020-
深圳市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0755-
珠海市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0756-
汕头市
汕头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楼
0754-
韶关市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9号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一楼大厅
0751-
河源市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号
0762-
梅州市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0753-
惠州市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0752-
汕尾市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楼西梯101室
0660-
东莞市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二楼
0769-
中山市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70、71号窗
0760-、
江门市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0750-
佛山市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号二、三楼
0757-
阳江市
阳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七楼
0662-
湛江市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0759-
茂名市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0668-
肇庆市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0758-
清远市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清远市北江二路劳动大厦402室
0763-
潮州市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0768-
揭阳市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0663-
云浮市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
0766-
附件5: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一份。
3.工作简历表(附件2)一份(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附件6:
代办委托书
职称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代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委
托
代
办
资
格
审
核
理
由
本人参加 考试已通过,因 ,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核。现委托代办人 带齐本人所需证件、材料前往你局(中心)办理,本人承诺在1月内( 年 月 日前)由本人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再到你局(中心)现场复审确认。特此承诺。
代办人(签名):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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