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合作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箱: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箱:鉴于甲方与乙方在相关领域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并希望通过合作开展研究项目,为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和发展提供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研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为“本协议”):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本协议的目的在于规范甲乙双方之间开展研究合作项目的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研究活动的顺利进行。第二条 合作内容1. 双方将共同合作进行以下研究项目:(具体项目名称)2. 合作的具体内容、方式、进度、目标及约
2、定将另行通过书面协议确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第三条 知识产权1. 双方共同进行的研究项目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如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约定)2. 如若需要对双方合作研究项目的知识产权进行转让或许可,应在双方另行协商之后,签署书面协议进行约定。第四条 保密义务1.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后均应对获知对方的商务、技术、业务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守,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使用该保密信息。2. 若因甲乙双方自身原因导致保密信息泄露,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依法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第五条 责任和风险1. 甲方和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尽力保证研究项目的顺利进行,并负责履行各自的责任义务。2. 在研究合作
3、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有关司法机关寻求解决。第六条 合同终止1. 本协议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合作项目完成;(2)双方一致决定终止;(3)一方违反本协议且无法纠正的情况。2.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及时完成未尽事项,进行结算和交接工作。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第九条 附则1. 本协议采用中文书写,并分甲乙两份,各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有效期为合作项目完成之日止。3.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解决,并通过修改、补充本协议的形式确认。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