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勘察设计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参与方共同订立: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拥有相关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和能力,并希望与乙方开展合作;乙方具备进行工程勘察设计的相关经验和技术能力,愿意与甲方合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作的顺利进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具体项目及任务详见附件一。1.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设备条件,高质量完成所委托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第二条 合作期限2.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作开始日期至合作结束日期
2、),合作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延长。2.2 若协作期满后双方仍有合作需求,可依据具体情况协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第三条 合作要求3.1 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合法、合规进行。3.2 双方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真实,不得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3.3 双方应以诚实信用为原则,不得在合作过程中从事任何与工程勘察设计任务无关的商业活动。3.4 双方应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的商业机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擅自泄露或滥用。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商业机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4.2 双方对于保密信息
3、的使用应严格限制在合作项目的范围内,不得超出合理使用的必要范围。4.3 若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第五条 合作报酬5.1 甲方向乙方提供合作项目的具体报酬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附件二。5.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报酬标准和支付方式,按时提供相应的发票或付款证明。第六条 合作解除6.1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协商是否延长合作期限或终止合作。6.2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对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法律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者解除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附件一:工程勘察设计任务详细说明。附件二:合作报酬标准和支付方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乙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