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邮政服务协议协议编号:XXXXX甲方:(以下简称寄件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乙方:(以下简称邮政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鉴于寄件人有寄送邮件或包裹的需求,邮政公司具备提供邮政服务的能力,并愿意为寄件人提供相关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邮政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慎合理的操作程序,确保邮件或包裹的寄送安
2、全、准确和及时性。2. 寄件人应提供准确的邮件或包裹相关信息,包括寄件人和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等。3. 寄件人应根据邮政公司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交付邮件或包裹,并支付相关费用。4. 邮政公司应妥善保管寄件人的邮件或包裹,并按照约定的时限和方式将其送达给收件人。5. 在邮件或包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丢失、损毁和延误等情况时,邮政公司应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服务费用1. 邮政公司提供的服务费用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合理确定,并向寄件人说明。2. 寄件人应按照约定的费用支付给邮政公司,并保证支付的金额真实、合法。三、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予以
3、保密,并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任何非法用途。2. 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情况下,双方可根据法律程序进行信息披露。四、违约责任1. 如因寄件人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邮件或包裹无法送达或延误,寄件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邮政公司因此而产生的损失。2. 如因邮政公司原因导致邮件或包裹丢失、损毁或延误,并经邮政公司确认属实,邮政公司应向寄件人提供相应赔偿,赔偿金额以邮政公司内部赔偿标准为准。五、协议的解除和变更1. 协议的解除应由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并依法办理解除手续。2. 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生效。六、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协议生效和效力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合同效力。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