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卡申请协议书甲方:【申请人姓名/公司名称】乙方: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希望申请办理银行卡业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申请办理的银行卡类型、用途及相关事项:1. 甲方申请办理的银行卡类型为【具体银行卡类型,如储蓄卡、信用卡等】;2. 银行卡的用途为【申请人指定的用途,如日常消费、购物、存取款等】;3. 甲方自行负责保管银行卡及相关密码,并妥善使用银行卡。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公司资料进行银行卡申请;2. 甲方应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办理开户手续,并支付相应的费用;3.
2、 甲方应及时通知银行准确的联系方式变更,确保银行能够及时与甲方沟通;4. 甲方应遵守银行卡的相关规定和使用方式,不得进行非法、违规、违法操作;5. 甲方应按时偿还银行卡产生的借记/透支款项,并承担相应的利息、手续费等费用;6. 甲方如发现银行卡丢失、被盗等情况,应立即通知银行并依法办理挂失手续。第三条 银行的权利义务:1. 银行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按照甲方的申请办理银行卡业务;2. 银行应保护甲方的银行卡信息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给第三方;3. 银行应及时提供甲方所提交的资料,并通知甲方开户结果;4. 银行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提供相应的账户查询、交易明细等服务;5. 银行应按照相关
3、合同约定收取甲方的各项费用,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费用清单;6. 银行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拒绝或中止为甲方提供银行卡服务。第四条 协议解除及争议解决:1. 甲方有权在提前通知银行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2. 甲乙双方如因使用银行卡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 本协议解除后,甲方应清偿银行卡所欠债务,并及时归还银行卡。第五条 其他约定:1. 甲方同意并遵守银行的其他相关规定;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第六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盖章/签名): 日期:乙方(盖章/签名):银行【名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