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施工总包协议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进行设计施工总包项目,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拟定本协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1.1 乙方接受甲方请求,负责设计施工总包项目的实施和管理。1.2 设计施工总包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一。第二条 义务和责任2.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设计施工总包项目。2.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合法、合规,并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保障施工安全。2.3 乙
2、方应为项目质量和工程安全负责,确保施工过程中无意外事故发生,并承担相应的补救责任。第三条 合同价款3.1 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项,并按时支付已完成的阶段性工程款。3.2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进度详见附件二。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甲方和乙方应对协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文件和其他机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使用该等机密信息,除非双方事先书面同意或依法约定。4.2 若因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2 甲方和乙方对本协议项下的争议解释和执行具有一致的意见,并接受其发生效力的。第六条 协议变更和解除6.1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生效。6.2 终止或解除本协议,不影响已经履行完毕但享有不可撤销权益的条款。第七条 附件7.1 本协议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生效和履行8.1 本协议的生效条件是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或盖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有效。8.2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设计施工总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并支付相应款项。(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