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工程设计合作协议甲方:(详细填写甲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乙方:(详细填写乙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鉴于:1. 甲方具备进行电力工程设计的资质和能力;2. 乙方愿意与甲方合作,共同完成涉及电力工程设计的项目;3. 双方在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就合作事宜达成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遵循以下条款,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 乙方委托甲方负责电力工程设计的相关工作。第二条 合作条件1. 双方共同努力,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设计任务;2.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设计方案和设计方面的技术支持;3.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
2、提供项目需求的相关资料和信息;4. 双方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第三条 合作报酬1. 甲方提供的设计服务,根据实际工作量和质量确定报酬,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2. 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及时支付相应的合作报酬;3. 合作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四条 知识产权1. 甲方保有电力工程设计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2. 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传播或转让设计成果。第五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应当对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2. 合作终止后,双方应当归还或销毁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第六条 争议解决1. 合作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开具之日起生效;2.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即终止: a. 甲方或乙方提出书面解除合作协议; b. 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终止合作; c.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作协议。第八条 其他1. 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协议;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必须经过双方的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