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样品寄送协议鉴于甲方(以下简称 寄送方)与乙方(以下简称 接收方)双方就样品寄送事宜达成协议,为确保双方权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样品寄送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第一条 寄送范围1. 寄送方同意按照接收方的要求,将指定的样品寄送至接收方指定的地址。2. 寄送范围仅限于商业合作、产品研发或相关合法目的。第二条 送达方式1. 寄送方将根据接收方的要求,选择快递公司或其他物流方式将样品寄送至接收方指定地址。2. 寄送费用由寄送方承担,但接收方需在收到样品后承担返还寄送方的邮寄费用。第三条 样品选择和准备1. 寄送方承诺所寄送的样品为双方约定的产品。2. 寄送方应确保所寄送的样品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2、的规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3. 寄送方应妥善包装样品,以确保样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如因包装不当导致样品损坏,寄送方应负责赔偿。第四条 目的和保密1. 双方同意样品寄送的目的为商业合作或产品研发,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样品用于其他用途。2. 双方同意在样品寄送过程中保守彼此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信息的保密性。第五条 运输风险1. 样品在寄送过程中责任由寄送方承担,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丢失,寄送方应负责与物流公司或快递公司协商解决。2. 寄送方应及时将损坏或丢失的情况通知接收方,并在第一时间补寄同等或相近的样品。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署、效力、
3、解释、执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互相协商一致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_年。2. 在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如需终止协议,应提前 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3.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按照对方要求将未被使用的样品原样退还对方,由退还方承担相关的邮寄费用。第八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2.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通知、函件或其他书面文件应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发送至对方指定的地址。甲方(寄送方): 乙方(接收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