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技术研发合作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电话:甲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鉴于甲、乙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恪守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原则,为共同推动高技术研发事业的发展,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将就高技术研发领域展开合作。1.2 合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新产品研发、技术改进、创新科研项目等。第二条 合作方式2.1 合作方式可以采取双
2、方共同投入研发资金、技术资源或其他合理方式进行合作。2.2 甲、乙双方将按照约定的合作方式及时间节点,共同完成合作项目,并按照约定分享合作成果。第三条 知识产权保护3.1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知识产权协议执行。3.2 甲、乙双方互相承诺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并保守对方提供的技术、商业机密以及其他合作信息。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本协议涉及的合作信息、商业机密及其他保密资料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4.2 本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终止后仍然有效。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裁决均适用中华人
3、民共和国的法律。5.2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6.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及终止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6.2 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在合作项目中的权利义务相应终止,但双方仍应履行因协议终止前所产生的义务。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协议的签署和有效性不代表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之外的其他合作或行为。7.2 本协议内容中未约定的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协商未果的事项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在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