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代理协议甲方(以下简称“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_住所/注册地址:_联系方式:_乙方(以下简称“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_住所/注册地址:_联系方式:_鉴于,委托人需要就其所涉及的案件进行法律代理,为确保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事项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以下事项(详细描述委托事项):_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1. 代理人责任:代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勤勉、谨慎的态度,代理委托人的案件,并为委托人辩护、出庭、处理相关诉讼事务。2. 委托人配合:委托人应积极配合代理人进行案件代理工作,包括提供真实、完整的案件事
2、实与证据,并按时支付代理费用。3. 保密义务:双方应对因涉及案件而获得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向他人透露。第三条 费用与支付1. 代理费用:委托人应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代理费用标准支付代理费用。2. 费用支付方式:代理费用应在案件代理开始之日起的(具体时间)内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3. 未支付代理费用的后果:委托人未按时支付代理费用的,代理人有权中止履行代理义务,并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滞纳金及相关费用。第四条 责任与纠纷解决1. 代理人责任:代理人在履行案件代理职责中,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委托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2. 合同解除:任何一方违约或实质性违反本协议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 纠纷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1.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2. 协议终止:本协议终止的情形包括按照协议约定代理事项完成,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等情况。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1.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只能以书面形式进行,并需双方签字确认后方生效。2.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_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