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协议协议编号:【编号】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以下简称为“一方”或“协议参与方”)就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为“实践活动”)指学生在学校或社会组织指导下,进行创新科研、项目研发、商业计划等与创业相关的实践。1.2 协议参与方(以下简称为“学生”)指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创新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在校学生。1.3 协议监督方(以下简称为“指导教师”)指学校或社会组织指派的对学生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的任课教师或专业导师。第二条 协议目的2.1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学生创业素质和实践经验,为学生的
2、创新创业之路奠定基础。第三条 协议内容3.1 学生承诺以真实的意愿参与实践活动,并在活动过程中尊重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3.2 学生应按照实践活动计划,积极参与各项实践任务,认真完成指导教师的指导和要求。3.3 学生应当对实践活动的成果负责,确保实践成果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并不侵犯他人的权益。3.4 学生应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及时做好实践活动的记录和报告,积极与指导教师进行交流和反馈。3.5 学生应妥善保管实践活动所使用的设备、资料和机密信息,不得私自擅自使用或外泄。第四条 协议终止4.1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终止: a) 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终止协议的书面文件; b) 学生未如约完成实践任务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c) 指导教师认为实践活动不符合学生能力或实践目的的。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与解释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实践活动结束后终止。5.2 如本协议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以法律法规为准。5.3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签字(盖章):协议参与方一方:姓名(全称):身份证号码(或学号):联系电话:签字日期:协议参与方二方(学校或社会组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签字日期:指导教师:姓名(全称):联系电话: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