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劳务合作协议书鉴于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意思表示真实,且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双方同意通过签署本协议书达成以下条款和条件:第一条:协议目的1.1 本协议的目的是建立双方之间的国际劳务合作关系,旨在推动劳务合作项目的有序进行。第二条:协议内容2.1 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劳务合作的具体项目、期限和费用等相关事宜。第三条:双方责任3.1 发送国责任:3.1.1 提供与劳务合作项目相关的详尽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要求、工资待遇、工作环境以及相关福利待遇等。3.1.2 提供劳务人员的身份证明、健康证明以及与劳务合作项目相关的其他必需文件。3.1
2、.3 确保劳务人员在项目期间享有与当地雇佣工人相等的待遇和权益,不歧视对待、不剥夺其人身自由。3.2 接收国责任:3.2.1 在合法的框架下,保障劳务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3.2.2 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支付、工时、工作休假等。3.2.3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劳务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3.2.4 协助解决劳务人员与雇主之间的劳动纠纷,维护劳务人员的权益。第四条:期限与终止4.1 本协议的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4.2 任何一方有权在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第五条:争议解决5.1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法律适用与其他约定6.1 本协议受相关国家法律的管辖。6.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事宜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6.3 本协议的附件为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协议生效7.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发送国和接收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自最后签字日期后生效。甲方(发送国):_签字:_日期:_乙方(接收国):_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