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标题要求的协议书甲方(以下称为“委托方”)乙方(以下称为“咨询方”)鉴于委托方有意向进行工程咨询服务,咨询方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咨询方将根据委托方的需求提供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技术咨询、质量监督等。1.2 咨询方将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表和要求,准时并高质量地完成委托方提出的任务。第二条 价格与支付方式2.1 委托方将根据咨询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支付相应的费用。2.2 费用支付方式可采用一次性支付、阶段性支付等,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2.3 双方应当在支付时保留相应的支付凭证,并及时签署相关的发票等
2、财务文件。第三条 保密义务3.1 咨询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经营等商业信息和资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3.2 咨询方提供的咨询报告和成果应仅供委托方使用,不得非法复制、传播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第四条 知识产权4.1 咨询方对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文档、报告、数据等拥有知识产权。4.2 咨询方同意将相关的知识产权转让给委托方,委托方有权合理使用和保存。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致的直接损失。5.2 当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原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互不承担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6.2 在争议解决期间,协议的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第七条 附则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7.2 本协议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持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协议书,以示双方同意并遵守上述条款。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咨询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