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股票期权协议书标题要求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员工股票期权协议书,双方为公司(下称甲方)和员工(下称乙方),根据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乙方获得公司股票期权的条件、权益和义务,建立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促进公司的发展和乙方的个人成长。第二条 期权发放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公司业绩等因素,决定是否发放股票期权给乙方。2. 乙方获得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等具体细节,将根据公司内部制定的激励计划予以确定,并通过书面通知或其他合法形式告知乙方。第三条 期权行使1. 乙方在行使期权前应符合公司制定的相关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
2、提出书面申请。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行使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并按照约定的规则办理相关手续。3. 乙方行使期权后,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方式,向乙方交付相应数量的公司股票。第四条 期权权益1. 乙方作为期权持有人,享有期权股票的买卖、赠与、转让等权益。2. 乙方在持有期权股票期间,有权参与公司决策和股东大会,并享有相应的权益。第五条 期权义务1. 乙方在拥有期权权益的同时,应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执行决策,积极履行员工的职责和义务。2. 乙方在行使期权后,应根据公司制定的约定,履行相应的股票持有、转让等义务。第六条 协议解除和争议解决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2. 本协议的解除、有效期届满或其他争议,如双方协商不成,应提交至相关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第七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2. 本协议一经签署生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取代双方此前的一切口头或书面协议。第八条 法律适用本协议的成立、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九条 公示范围本协议的签署,仅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不公示于任何媒体或网站。甲方(公司)签署: 乙方(员工)签署: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