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合作协议甲方:(幼儿园名称)地址:(幼儿园地址)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合作方名称)地址:(合作方地址)电话:(联系电话)为了促进幼儿园与合作方之间的合作,并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升与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和乙方在教育领域展开合作,共同推进优质幼教资源的分享和教育成果的互通。1.2 乙方可向甲方提供教育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案例、教育模式、教育技术等,并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1.3 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幼儿园教育管理经验,共享教育教学成果,并派遣骨干教师赴乙方共同交流、学习,提高教育水平。第二条 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2、合作期限),届满自动终止。双方如需继续合作,需在合作期限届满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第三条 保密条款3.1 甲乙双方应对协议书及其附件的内容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提供给协议外的第三方。3.2 除非获得对方书面同意,协议书以及合作中的商业、技术、操作等信息均不得向外界披露。但因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依据相关政府机构的要求而必须对外界披露的情况除外。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若甲乙任何一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4.2 非因不可抗力原因,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法律后果。第五条 争议解决协议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根据申请一方的请求由双方共同选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第六条 其他条款6.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由甲乙双方经书面协商并签字盖章后生效。6.2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6.3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