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范文最新推荐------------------------------------------------------
树立科学发展观 促进新区经济发展
今年是全区迎“十运”决战年、新城全面建设之年,面对新区经济发展机遇,作为政府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加快新区发展做好服务工作,成为当前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为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求真务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工商职能优势,为建邺新区全面进步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一、强化“三种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针,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宣传和倡导“三种意识”,增强迎“十运”加快新区经济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是强化改革意识。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市工商局出台的建设服务型工商、支持“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当前沿江开发的新形势以及新区的建设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凭借敢为天下先的改革者的勇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转变工商管理职能,放宽市场准入,简化手续,提高服务效能,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环境,构筑招商引资发展平台。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改革必然会有风险,创新就会带来责任,要破除怕担责任、不敢创新的陈旧思想,树立勇担重任、敢闯新路的观念。我们改革市场准入机制,突破原有的政策限制,必然要承担风险和责任,从“三个有利于”出发,主动承担政策创新和政策变通的风险。我们要时刻牢记工商职能,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强化行政服务意识。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把管理职能转到服务市场主体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成为工商管理的重要内容。为此,工商部门就必须围绕新区经济建设中心,树立以服务为价值取向的行政执法观念,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到新区来投资创业。同时要主动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帮助投资者解决在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从而大力促进新区经济发展。 二、放宽市场准入,构筑加快发展平台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是促进富民强区、加快发展,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进一步推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新的起点。我们以《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根据市局有关政策,结合新区建设实际,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拓展各类市场主体经营发展空间,为新区建设构筑投资兴业、加快发展的平台。 1、放宽投资创业条件。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创新市场主体准入,为企业进出市场提供畅通的“绿色通道”。一是改革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验证办法。投资人凭银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确认其注册资本的数额,无需提供验资证明。二是扩大注册资本分期缴付范围。企业设立时投资人中需缴付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金)数额,其余部分可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缴清或分两期缴清。三是放宽投资者身份的限制,扩大出资者范围。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外,允许在职人员向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各类企业出资入股。四是放宽核定经营范围。对注册资本在200万以上的企业,除涉及专项规定的经营范围外,核定经营范围时,列明主要经营项目后,可以根据企业申请,附加“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范围履行执法职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开展思想教育活动。要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坚持头上治理腐败,增强干部防腐拒变的能力;认真查找在服务态度、行政收费、执法办案、秉公执法、内部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服务型工商”的良好形象。
2018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与支持下,全县畜牧系统干部职工坚持以全域建设“中国幸福家园”和整县推进新农村建设为统揽,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积极争创现代畜牧经济强县,畜牧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立足发展促增收
(二)积极推进标准化适度规模循环养殖发展。坚持“龙头企业+专合组织+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农户+绿色种植”的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以“庭院经济模式”、“集中连片模式”、“联建入园模式”等标准化养殖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发展项目和强农惠农政策的激励作用,加快全县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发展。目前,以新农村建设(精品村、产业村)项目资金、县政府创建现代畜牧经济强县奖励基金、国家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省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及其它产业发展惠农政策为依托,按照建亮点、创示范基本要求,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现已规划建设5个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新盛木桥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慧觉富荣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金山安家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鄢家黑虎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与略坪长玉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3个林下生态肉鸡养殖小区(新盛天星村生态肉鸡养殖小区、鄢家镇高峰村生态肉鸡养殖小区、白马关二酉村生态肉鸡养殖小区)和2个优质獭兔标准化养殖小区(略坪镇长玉村优质獭兔标准化养殖小区、御营镇响石村优质獭兔标准化养殖小区),年可新增出栏生猪5万头、家禽30万只、獭兔50万只,将带动120户农民通过投资发展现代畜牧业实现增收致富,同时,县蜀江牧业正积极实施创建省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
当前“打假治劣”工作步履维艰的成因和对策
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新情况和新问题。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目前,违法主体由小集体、个体发展到相当规模的集散地,利用给回扣、好处费等手段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甚至某些地方保护主义已成为查处违法活动的一大障碍,严重挫伤了老百姓的消费心理,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和隐忧之一,不仅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要从根本上扭转制假售假屡禁不止的状况,实施“打假治劣”长效化、制度化显得尤为迫切。笔者基于工作实践中的感触,就“假冒伪劣”产生的成因及其对策谈点粗浅的看法。一、“假冒伪劣”公害发展趋势及原因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非常重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十多年来,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提高全民的质量法制意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党中央决定开展社会治安行动、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新形势下,国务院多次召开全国打假联合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在全国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特别是将组织协调全国打假工作的职能改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以来,始终把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作为“一号工程”,高举“打假治劣”的旗帜,勇敢的战斗在打假治劣第一线,发挥连续作战的精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发挥了打假治劣主力军的作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查获了大量假冒伪劣商品,累计货值300多亿元;二是基本遏制了一些重点产品的制假活动;三是一些影响很大,甚至影响全国的假冒伪劣商品集散地和专业市场得到了整治;四是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五是执法打假法制进一步完善;六是扶持名优产品的工作有了一个新的开端。打假治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局面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特别是那些直接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假冒伪劣商品还没有彻底清除,有些地方这些违法活动还相当猖獗,甚至还有蔓延的趋势:一是制假售假的手段更加狡诈和隐蔽,违法作案地点逐渐隐藏到偏僻的出租屋和一些城乡结合部、农村及山区。二是大多数制假活动已由简单的小生产逐步发展到使用现代化设备进行大量生产,规模逐渐在扩大,有的已经形成了跨地区、跨行业的产、供、销一条线网络。三是制假售假的参与者日趋复杂,不仅有个体经营者、集体经营者,而且还有改制后的企业、国有企业参与制假售假活动,甚至有些地方还与境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进行制假售假活动。四是以暴力阻挠,抗拒打假执法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甚至伤害执法人员,打击报复举报、投诉人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对于制假售假现象,全社会从上到下都深恶痛绝,但为什么还一直如此猖獗?这有很复杂的社会背景和原因,它反映出了很多的社会问题,牵涉到包括社会体制在内的社会各层面的问题。首先,由于我们正处在一个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期,很多市场规则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这就给不法分子留下了空子可钻。另外,相应的市场道德准则和诚信原则也没有建立起来,一些不法分子“利”字当头,见利忘义,为了一点不道德的小利而破坏了整个社会的大利方针。制假售假猖獗的主观原因在于:(1)在认识上不够端正。有些地方领导对“打假治劣”工作存在错误认识,有的认为制假售假是资本原始积累,经济发展只能“先发展、后规范”;有的担心“打假治劣”会影响本地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影响地方财源的来路;有的担心揭露假冒伪劣问题会影响到本地声誉和领导者的政绩。因此,对制假售假活动采取地方保护,以各种名义予以包庇和纵容。(2)政府机关中少数腐败分子与制假售假者组成利益共同体,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3)很多企业在产品开发上很有一套,但是缺乏经营理念。只依赖于法律来保护知识产权,而未能将法律与技术、管理、创新、交易结合起来。(4)法制不健全。有些制假售假活动按现行法律难以量刑定罪。如按照《刑法》规定,售假货值5万元以上就能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制假售假者不留销售凭据,“打假治劣”实践中很难认定其犯罪行为;对制假售假犯罪危害程度或者结果的判定由于标准不明确,实践中也不好操作,有的人刚抓起来,又不得不放回去。(5)打击不得力。有的执法机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没有用足法律给予的职权,甚至有的以“人性化办案”为幌子而以罚代刑,偏轻处罚,罚款放行,对犯罪分子起不到震慑作用。以上情况说明,实现“打假治劣”长效化、制度化,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打假治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看到,要扭转制假售假屡禁不止的状况,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苦的任务,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这就要求我们
首先应在思想上实现“打假治劣”长效化、制度化。二、实现“打假治劣”长效化、制度化的对策只有建立和完善“打假治劣”工作机制,才能有效地促进“打假治劣”长效化和制度化,才能实现创造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为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投资者创造安全可靠的投资环境,即“三个环境”的目标。因此,实现“打假治劣”长效化、制度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打假治劣”工作机制:1、认真落实“打假治劣”工作领导责任制。近几年来,深圳等地相继出台了有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把打假治劣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干部业绩的一项指标,从而增强了各级政府“守土有责”的意识。扭转假冒伪劣泛滥的状况,就应做到:假冒伪劣出在哪个地方,当地就必须严厉查处,不能推诿责任,更不能搞地方保护。对打假不力、限期内未达到整治目标和经常发生制假售假问题、大案要案查处不下去的,要根据情节,追究当地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加强立法,健全法制。要在认真清理和修订现行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更为严厉、便于操作的惩处措施,解决对制假售假者打不“疼”打不“死”的问题。要体现从严从重的原则,制订和修订的法律法规一定要严得让违法者不敢再干这种事,对自然人、法人都要有处理办法。有了法律法规的依据,打击才能有力度。3、从严执法,加大打击力度。制假售假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是执法不严、打击不力。“打假治劣”要取得长效,就必须从严执法、加大打击力度,突出重点、明确目标。一是对发现的每一起假冒伪劣产品案件都要追溯到源头,一查到底。对制假售假任何一个环节的责任人,都不得要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一经查出,都必须严格控制起来,决不允许继续祸害消费者。根据制假售假的情节,该吊销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一定要吊销;该判刑的,一定要判刑。不仅对制假售假者要打击,对干扰、阻挠打假和包庇制假售假的人也要按党纪、国法处理。不称职的要撤职,渎职腐败的要严加惩处,决不姑息。二是首先是要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假冒伪劣产品,重点查处在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拼装汽车等方面的假冒伪劣违法犯罪活动。针对这些产品开展专项斗争,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重点整顿。对立案查处的案件做到“五个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依纪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4、为了保证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要全面认真地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中的罚款和收费行为,割断利害关系,防止腐败,保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5、加强部门间、地区间的密切配合,有效集中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实践证明,“打假治劣”要取得成效,必须坚持联合行动。“打假治劣”工作涉及面广,仅仅依靠一个部门或一级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形成从中央到地方,从工商管理、质量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到公安、司法、武警部门联合行动的强大高压态势。统一部署,统一行动,才有力量,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影响大、危害大的案件,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目的。进一步强化联合行动,是深入开展“打假治劣”工作和取得成果的重要保障。6、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和支持打假治劣。要完善奖励举报制度,表彰、重奖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人员,切实保护举报人。要引导和鼓励企业采用、改进防伪技术和措施;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积极参加打假斗争,造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打假治劣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化运转。
9 / 10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