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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处全年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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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救灾处全年工作汇报 一年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救灾处的指导下,全处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创一办”、“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等目标任务,努力健全全市救灾体系,深化城市减灾社区建设,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全处工作紧张有序开展。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全力做好应对凝冻自然灾害的工作二、牢记职责,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准备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工作的部署和总体要求,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结合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职责要求,为做好今年汛期的防汛

2、救灾准备工作,预防和减轻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汛期救灾救济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把汛期的备灾救灾作为近期民政工作的重点来抓,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建立从上到下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共同做好防汛抗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信息管理,确保灾情报告发布到位。要求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要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及时通报情况,认真开展核实评估,保证灾害信息快报及时、核报准确。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建立救灾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建

3、立救灾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在重大灾害发生前后,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严格执行预案各项规定。及时转移处于危险区域的受灾群众,帮助和指导当地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及时下拨救灾应急资金,调运救灾应急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在安置期间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灾情基本稳定后,要积极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疏导和抚慰工作,抓紧开展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建立救灾储备库,确保救灾应急物资准备到位;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并储备必要的救灾应急物资,联系供货商储备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加强与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紧急调度救灾物资的各项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物资能在第一时间启运,第一

4、时间到达灾区,提前将所需生活物资准备到位,切实保障紧急避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三、切实做好全市春荒救助工作,确保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四、进一步完善备灾、减灾工作,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意识五、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为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安排布置抗旱救灾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关于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抗旱意识,重视灾区群众生活安排。二是组织市农委、气象局和水利局召开旱灾灾情会商会议,研判旱情发展趋势,研究旱灾救助工作。三是派出工作组到受灾较为严重的开阳县、清镇市、县、修文县查灾核灾,指导抗旱救灾。四是下发了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旱灾救助工作的紧急通

5、知>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抗旱救灾安排部署上来,积极做好相关救助工作。五是切实加强与农业、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当前旱情及下一步发展趋势,及时掌握因旱造成群众缺水、缺粮等生活困难情况;六是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措施、确保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及时派出工作组深入乡、镇、村指导和协助做好相关救助工作,采取调水、送水、买水、发放生活补贴等方式,确保解决重点优抚对象、敬老院和“五保户”以及饮水特别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七是严格值班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群策群力,确保抗旱救灾工作取得实效。八是市各级民政部门已投入929万元救

6、灾资金,投入救灾物资折款87.5万元,用于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的饮水和口粮困难问题,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渡过难关。六、全力做好旱灾灾情核查和受灾人员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调查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核查和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旱灾灾情核查和受灾人员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及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旱灾灾情核查和受灾人员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情况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布署,会上认真学习领会了相关文件精神,对核查统计涉及的有关表格进行了培训讲解;二是各区、县(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周密的调查工作方案,对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农作物受灾和绝收

7、情况、家庭现有粮食、家庭收入、缺粮时段及数量、自救能力等情况作了深入调查了解,并组织村级进行了民主评议,张榜公布,按户填写了省2018年旱灾受灾情况和冬春需口粮救助情况入户调查表并建立健全台帐,做到了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三是市相关部门对相关数据进行了会商审核和评估。严格政策界限。在调查工作中,特别注意甄别受灾群众的自救能力,把握了缺粮时段,将外出务工半年以上和在冬春救助时段在外务工作员、非受灾人员、有自救能力的受灾人员排斥在统计范围外。各相关部门对上报调查汇总的数据进行了逐项审核并逐级会商分析。严肃工作纪律。在调查工作中,坚持实地进村入户调查,坚决杜绝了自上而下分配指标,要求民主评议负责人、入

8、户调查人员和审核人均在登记表上签字,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返工。(七)积极参与帮扶工作。今年我局计生三结合帮扶点是修文县乡村,为该村落实帮扶资金3万元,帮扶60户计生户发展生产,局帮扶联系点开阳县城关镇、乡共落实帮扶资30万元,抽水机5台。六、明年工作打算(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全面落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市、县、乡、村四级预案;适时开展救助应急演练;加强涉灾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抗灾救灾协调机制建设,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救灾工作制度。(二)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灾情的核查、统计、上报工作,全面推进全市自然灾害信息系统的管理和运用。(三)严格按照国家综合减

9、灾十二五规划和省综合减灾规划的要求,健全减灾工作机构,完善减灾工作体系,积极推动“社区减灾平安行”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推荐全国第四批“减灾示范社区”的申报工作;建立或明确城乡避灾场所;广泛开展识灾、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组织好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增强全民防灾避险能力。(四)认真落实全市冬春灾民生活救助政策,督促各区、县(市)加大配套资金的投入,对救灾、捐赠款物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非正常情况。加强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搞好规划,科学选址,提高了防灾避险能力。(五)加大救灾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进一步完善仓储管理制度,协助推进市级救灾仓库的建设,指导各区、县

10、(市)救灾仓库的建设,确保救灾物资24小时运抵灾区。建立以粮食、商务、药监、质监等部门的会商制度,确保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救助物资及时到位,满足救灾要求,使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和灾民及时得到救助。(六)全面落实自然灾害社会捐赠应急预案,结合灾情适时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加强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和监督、规范捐助行为,严格捐助活动社会公告制度。(七)积极探索人为灾害、城市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八)建立与筑部队参加抗灾救灾协调机制;(九)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8年,政策法规宣传处在局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机关各处(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紧密围绕民政中心任务,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主

11、要工作报告如下:一、按照市法制局制定的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一)明确审批职责,认真梳理民政行政职权批项目工作按照市政府法制局的精神,今年2月份至10月,由分管局长牵头,根据民政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民政行政职权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及时报市政府法制局。1、行政许可项目为3个大项、6个小项(3)殡葬管理2项:殡葬设施建设审批1项,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业审批1项。2、行政处罚项目为33项(1)社会团体管理10项;(2)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10项;(3)殡葬管理11项;(4)区划地名管理2项。3、行政强制项目6项201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布以后,按照市政府法制局关于

12、清理涉及行政强制规定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对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后,我局行政强制权为6项:。(1)取缔非法社会团体行政强制;(2)取缔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行政强制;(3)封存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行政强制;(4)封存、收缴被限期停止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行政强制;(5)火化区遗体火化行政强制;(6)制止违法办理丧事活动行政强制。在民政行政职权的行使中,我局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条例执行。但因没有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具体规定作为行政执强制行为法律支撑,在行政执法中均未施行行政强制权。(二)规范

13、行政处罚标准,制定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三)制定行政职权流程图按照市政府法制局的要求,针对相关业务处室行使的行政职权,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行政职权流程图。如: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成立流程图、婚姻登记流程图、殡葬执法流程图和市救助管理站工作流程图。并按时上报市法制局备案。二、收集整理常用民政法律法规汇编成册为使全市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熟悉党和国家对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方针,掌握民政工作基本政策、基本程序和基本做法,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牵头,机关各处(室)配合,政策法规宣传处拟收集编印民政部门常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选编。从5月份开始,通过大量的收集、整理、归类、

14、校对工作后,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到第二次校对阶段。今年底完成汇编印制工作。三、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民政法规制度建设工作(一)制定系列行政执法内部制度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保证依法行使职权,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加强民政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公开、公正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规范民政信访办理工作、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经5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市民政局信访办理规定、市民政

15、局新闻发布制度等6项规章制度,确保了民政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二)制定群众工作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服务群众的各项民政工作,具体指导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做好群众工作,经8月8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市民政局群众工作责任追究办法;2、按照市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办法(审议稿)的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考核成绩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纳入到全年群众工作目标考核及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成绩。9月,草拟了市民政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市民政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市民政局群众工作目标绩效体系。目前已征求局领导和机关各处室,拟上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四、加强执法培训,

16、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民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并根据2018年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市民政局培训计划要点的安排部署,今年6月,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政策法规宣传处牵头,聘请市法制局有关专家对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市殡葬管理所、各区(市、县)民政局分管殡葬、民管、地名的领导及相关执法人员等80余人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培训”,参训率为100%。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民政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执法业务水平。五、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办讲座、落实处。(二)进社区,宣法制。1、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17、关于开展“争做学法守法市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法制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了法制宣传周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安排、宣传内容、工作要求,确实做到了“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2、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我局再次制定下发了专项法制宣传方案,并于9月20日上午,由社会救助、社会事务、救灾救济、社会福利、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等处(室)和市老龄办、市救助管理站、市儿童福利院、市低保中心、市殡葬管理所等局属单位20余人组成的宣传

18、小组,在家乐福超市前开展了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以现场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讲解民政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30余人次。通过法律进单位、进社区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密切了人民群众和政府部门的联系,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民政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同时,切实提高了民政干部职工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的熟练掌握和运用程度。(三)办考试、促和谐。按照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要求,我局于9月22日上午,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共99人进行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参考率为100%。经过改

19、卷评分,合格率100%。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结合自行安排考试。目前,各单位已将考试情况上报,参考率100%,合格率100%,较好的完成了本次考试工作。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七、严格落实责任,继续狠抓信访维稳工作为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全力以赴扎实做好民政信访维稳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处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在机关各处(室)的密切配合下,凡是国家、省、市重大节日、会议及各项政治活动期间,坚持做好民政服务对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着重对信访维稳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认真进行梳理,狠抓工作责任的落实。1、2月份,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两会”

20、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局属单位分管维稳工作领导召开会议,专门部署维稳工作。2、下发了2期2018年市民政信访情况通报,向全市民政系统通报民政信访情况。八、其他工作1、积极参加“三创一办”工作。按时完成局“三创一办”办公室安排的涉及民政创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及时报相关牵头政府部门。积极参加局机关卫生大扫除活动。2、协助局办公室草拟并下发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确保全局系统“综治宣传月”活动按时、有效的开展。3、撰写了5篇民政简报。4、积极参加局机关党委组织的冬季铲冰除雪活动;庆“七一”活动;参加局党办组织的绿丝带活动;参加市奥体中心第九届全国民运会

21、彩排活动。5、7月初,参加人事处组织的对局属单位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6、10月中旬,参加局民管处组织的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及加强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检查工作。九、2018年工作打算1、继续按照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做好法制宣传工作。2、按照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强普法、抓治理、解矛盾、促和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四帮四促”“走基层”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做好依法治市工作。组织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4、做好信访维稳工作。5、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8年我处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局党委的正确领

22、导下,在其它处室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和“三创一办”工作的具体要求,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为基层单位服务,社会福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处和联系的事业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养老服务机构福利工作(六)一福院、二福院切实履行社会职责,按照要求收养“三无”老人和儿童福利院失智、失能大龄儿童;在老龄委和社工人才处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爱心护理”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使一福、二福成为全市养老福利机构的骨干和示范单位。二、儿童福利事业(二)组织开展“重生行动”项目二期工作及对手术对象进行筛查上报工作,要求各区、县、市按照通知要求,严格依据审查范围,对我市

23、“重生行动”手术对象进行筛查上报,并及时得到治疗。(四)按照省厅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顺利发放和孤儿信息录入工作顺利完成。我处及时组织召集各区、市、县和局属福利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对孤儿录入系统进行培训。要求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严格把关,仔细审核申报材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及时申报录入系统。在7月按每人每月360元下拨了2018年孤儿生活费316.656万元,并督促各区、县、市及时发放到位。下一步我处将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增发和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手续。将审批发放工作与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设相结合,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虚报现象,扎实做好相关基础工作,

24、做到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孤儿基本生活权益。三、残疾人福利工作(四)四个中心认真做好转型的前期工作,根据编办下达的职责,一中心积极配合做好“儿保”中心的服务管理工作;二中心配合优安处做好散葬烈士坟墓管理工作;三中心配合救灾处做好救灾物资储备、救灾知识宣传工作;四中心配合民管处做好民办非企业组织和社团的登机管理工作。四、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1、一福院共安排了3087.23万元,其中老人康复楼项目安排480万元,待签订代建合同后按进度拨款;特教区建设项目安排598.23万元,前期已拨付60万元,待签订施工设计总承包合同后按进度拨款;金阳老年公寓安排2000万购置和装修,一期购置款1080万元已拨付,装修

25、已招标,即将按合同拨款,购置尾款待房屋产权手续齐备后按合同付款;福利机构医疗补助9万元已拨付。2、二福院共安排964万元,其中“三无”老人安置楼拨付608.5万元建设款,145万元购置内部设施待招标结束后按合同拨款;福利机构医疗补助拨付9万元;污水处理160万元和省厅资助41.5万元未拨付;5、其他项目:拨付县九庄烈士陵园30万元,示范性农村公墓20万元、修文硝厂3万元、按摩医院49.88万元。截止目前,福彩金共下拨2093.93万元,其余资金根据项目的工程进度拨款。五、福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一)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三无”老人安置楼(二)精神病院住院部项目(2018年实事项目)(三)精神病院门诊

26、楼项目(2018年实事项目)(四)社会福利院老人康复楼项目(2018年实事项目)社会福利院老人康复楼项目总投资1188万元(不含装修和内部配套设施等费用),建筑面积4866平方米;资金来源为:各级福彩公益金、财政拨款、申请上级专项建设资金。资金到位580万元,目前项目已开工。(五)社会福利院特教区改造(六)儿童福利院残疾儿童康复楼项目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一)“三无”人员床位数仍旧比较紧张,应对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床位贮备不足;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的发展较为缓慢,管理亟待加强;(二)国办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三)“老有所养”行动存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在下一步工作当中,我处将按照局的安排和部署,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各区、县、市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老有所养”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积极支持、鼓励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二)督促、指导联系的局属单位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局党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四个中心”转型前期工作。(三)以建设项目为抓手,强力推进市级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民政发展基础。(四)继续做好孤儿信息录入工作,积极探索困境儿童的生活救助工作。(五)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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