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农业合作协议农业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签署:甲方:(姓名/名称、住所/注册地址)乙方:(姓名/名称、住所/注册地址)鉴于,1. 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合作协议所规定的权益和义务;2. 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合作协议所规定的权益和义务;3. 双方均愿意通过本协议建立农业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相关农业合作活动。基于上述事实,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目的1.1 本协议旨在建立双方之间的农业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并分享合作成果。1.2 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农作物种植、农业技术研发、农产品销售等。第二条 合作义
2、务2.1 甲方的合作义务:- 提供土地、设施等农业生产的必要条件;- 提供相关农业技术支持和管理指导;- 合理安排农作物种植计划,保证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承担与所提供的农场资产、设备等有关的风险和责任;- 提供农产品的采摘、收购、储存等服务。2.2 乙方的合作义务:- 提供相关农业技术和专业管理经验;- 积极协助甲方进行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 遵循农业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合理的管理要求;- 负责农产品的加工、销售和运输等工作;- 分担与农业合作项目有关的投资风险和责任。第三条 合作成果分配3.1 合作成果指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共同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技术成果、经济效益等。3.2 双方约
3、定按照比例共享合作成果,具体比例为甲方占比(%),乙方占比(%)。3.3 合作成果的分配应以公正、合理的原则为依据,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协商。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保证在合作过程中,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涉及本协议内容的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2 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用于自身或他人的利益。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5.2 若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6.1 在合作过程中,如需要修改本协议的内容,双方应通过书面协议进行变更。6.2 本协议有效期为_年,协议终止后,合作关系随之终止。第七条 附则7.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7.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7.3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为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