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部股权交易协议协议标题:1. 背景 参与方(以下简称买方)和另一参与方(以下简称卖方)双方均为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订立本协议。2.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以下定义适用于所有条款和条件: (a) 卖方指具有内部股权且股权持有人有意出售股权的一方。 (b) 买方指对于卖方所持股权表达购买意向的一方。 (c) 公司指产生在本协议项下的股权交易中的公司,包括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 (d) 股权指指向公司的股东所代表的权益。 (e) 交易价格指根据本协议约定确定的购买股权的价格。3. 条款 3.1 股权转让 卖方同意将其持有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
2、变动)转让给买方,并买方同意接受该股权变动。双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股权变动将在本协议签署后生效。 3.2 交易价格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股权变动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将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并根据中国政府相关规定进行法律申报与办理手续。 3.3 过户 双方同意,在交易价格确定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履行过户手续。在过户手续完成后,买方将取得该股权的完全权利和利益。 3.4 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严格保守相关交易及商业机密,并不向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披露。 3.5 适用法律和管辖权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双方同意将纠纷
3、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3.6 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本协议从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达成交易价格并办理过户手续后自动终止。4. 其他事项 4.1 协议的变更 任何协议的修订或补充,双方需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且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 4.2 不可抗力 任何因施行本协议所需之行为的延迟或未能成就,由于任何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所造成的,该方应被免除承担责任。 4.3 完整协议 本协议构成了签署双方之间关于所述事项的完整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承诺和保证。在本协议中,双方保证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履行以上规定的所有事项。双方确认其提供的所有信息、文件、文件副本、亦或是向对方提供的其他材料,“真实无误”地反映了该信息的真实性,并不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亦不违背公序良俗。签署日期:_买方:_卖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