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股份转让协议甲方:(以下简称转让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乙方:(以下简称受让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鉴于:1.转让方拥有在(企业名称)中的股份;2.受让方希望获得该股份并承担相应权益和义务。鉴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转让股权1.1 转让方同意将其在(企业名称)中的_%的股权(以下简称转让股权)转让给受让方。1.2 受让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股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权益和义务。第二条 交割条件2.1 转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_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股权过户给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签署股份变更手续等。2.2 受让方应在股权过户
2、完成后_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方相关的转让款项。转让款项为_(大写)。第三条 权益保障3.1 受让方一旦完成股权过户及支付转让款项,即成为(企业名称)的股东,并享有与所持股权相应的权益。3.2 转让方保证其所转让股权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纠纷、负债及其他法律纠纷的限制,且转让纠纷未得到有效解决前不得进行任何损害受让方权益的行为。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商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秘密信息,均应予以保密。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获得的秘密信息向第三方披露,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司法机关、监管机构要求除外。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导致
3、协议不能履行或履行困难,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5.2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非合同方不能对本协议项下任何违约行为主张或要求任何权利。第六条 税务责任6.1 双方应自行承担因股权转让所引发的任何税费及相关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过户费、印花税等税务责任。6.2 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受让方需要承担额外的税务责任,转让方应全额赔偿受让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7.2 如双方就本协议的内容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8.2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转让方: 受让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