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敬老院合作协议书协议参与方:甲方:(公司/组织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公司/组织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鉴于甲方具有良好的运营管理经验和资源,乙方希望与甲方进行合作,共同开展敬老院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范围1.1 甲方将提供敬老院的建筑、设施、人员和运营管理经验等资源,在乙方指定的地点建设和运营敬老院。1.2 乙方将为敬老院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宣传推广和其他必要的支持。二、义务和权利2.1 甲方义务:2.1.1 负责敬老院的建设、装修和设备采购,保证敬老院的正常运营。2.1.2 提供合格的员工,包括护理人员、医疗服务人员和后勤人员等,确保敬老院的安全和
2、顺利运营。2.1.3 管理敬老院的日常事务,包括床位安排、食宿安排、医疗卫生管理等。2.1.4 定期组织敬老院的文化、娱乐和康复活动,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服务。2.2 乙方义务:2.2.1 提供敬老院的场地,确保场地的合法性、安全性和适宜性。2.2.2 提供经济资助,包括敬老院建设经费、设备采购资金和日常运营费用等。2.2.3 协助甲方进行宣传推广,提供必要的支持,增加敬老院的知名度及入住率。2.2.4 协助甲方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确保敬老院的合规运营。三、费用支付3.1 甲方和乙方将根据合作协议另行商定敬老院的建设经费、设备采购资金以及日常运营费用的支付方法和方式。四、保密条款4.1 甲
3、乙双方承诺对本协议的内容、商业秘密以及敬老院的经营情况予以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泄露。4.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披露甲方的商业、技术和经营机密。五、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使得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5.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六、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履行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如发生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七、生效与终止7.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7.2 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重新制定合作协议。八、其他条款8.1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8.3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和终止必须经甲乙双方的书面协议。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