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设计委托协议甲方(委托方):_乙方(受托方):_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进行建筑工程设计,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相关内容。1.2 乙方接受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并提供满足甲方需求的设计成果。二、委托内容2.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程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地点、规模、功能要求、预算限额等。2.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工程设计,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设计成果。2.3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设计,保证设计结果符合相应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三、费用
2、和支付方式3.1 乙方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规模以及所需工作量,提出相应的设计服务费用。3.2 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确定具体的设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并按照约定进行支付。四、知识产权4.1 乙方为工程设计所提供的全部原创作品享有著作权。4.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工程设计成果享有合理使用权,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目的。五、保密条款5.1 双方承诺对彼此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和相关信息予以保密。5.2 双方不得将对方向其提供的技术、设计成果、专有信息等披露给第三方。六、合同变更6.1 任何一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进行变更补充协
3、议。6.2 变更补充协议应具有与本协议的法律效力。七、违约责任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等。八、争议解决8.1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 双方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协议终止9.1 本协议履行完毕,或者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协议,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本协议终止。9.2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进行相关结算工作,并保持本协议及有关资料的保密。十、其他条款10.1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10.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方):_签名:_日期:_乙方(受托方):_签名: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