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境外劳务输出协议协议书甲方:(姓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行为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乙方:(姓名/名称)地址:鉴于甲方有意向从乙方处引进境外劳务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甲方与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劳动需求,乙方出具具体劳务人员信息,甲方在此基础上选择适合的境外劳务人员,并签定相应的劳动合同。第二条 劳务人员的选择和条件1. 乙方应提供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资质的境外劳务人员的信息,并确保其合法身份和资格。2.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和标准,选择适合的境外劳务人员。第三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1. 甲方从乙方处选择境外劳务人员后,双方应签署劳动合同,并约定
2、劳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假等工作和生活条件。2. 劳动合同应符合各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并遵守相关国际劳工标准。3. 甲方应保障境外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安全和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劳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第四条 合同期限和解除1. 合同期限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应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2. 如因不可抗力、劳务人员行为违法或其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原因,甲方和乙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3. 在合同解除时,双方应进行结算,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赔偿或补偿。第五条 保密条款1. 甲方和乙方应对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进
3、行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2. 合同解除或到期后,双方对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仍然有效。第六条 争议解决1. 如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在解决争议过程中,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执行。第七条 附则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具有合同效力。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双方协商确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自愿、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双方在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情况下,签署本协议。甲方: 乙方: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