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外代理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共同订立,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并根据下列条款达成协议:第一条 相关定义1.1 委托方:指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拥有相关海外产品或服务的授权、所有权或经营权。1.2 代理方:指经甲方合法授权,负责海外产品或服务在指定地区的销售、推广、客户服务或其他相应工作的自然人或法人。第二条 代理范围2.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委托,在指定地区销售、推广或提供相关海外产品或服务,并承担相应的宣传、市场调研和客户服务工作。2.2 乙方应确保在代理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第三条 权利义务3.1
2、 甲方保证已将相关授权、所有权或经营权授予乙方,使其在指定地区开展代理工作。3.2 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有关销售、推广、服务情况的报告,并在必要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3.3 乙方应全力以赴履行代理职责,积极推广与销售甲方的产品或服务,并妥善保护甲方的商誉及利益。第四条 代理期限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4.2 协议期满前,如甲方或乙方希望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签署本协议及执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涉及对方商业秘密及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在协议终止后仍然负有保密义务。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及
3、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互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则可通过友好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第七条 其他7.1 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署。7.2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执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并不构成对该项权利或义务的放弃。7.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代表双方之意愿。7.4 本协议一式两份,乙方和甲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为海外代理协议正文,经双方充分审阅并确认,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阅读所有条款内容,并理解并接受全部条款的约束。甲方签署:乙方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