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技术进口协议书协议书编号: 编号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国法律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进口技术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和范围1. 甲方具备进行技术进口的资质和能力,包括符合中国法律的公司注册情况并持有有效的相关证照。2. 乙方拥有技术进口的合法权益,并且具备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的能力和资源。第二条 技术进口的内容1. 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指定的技术产品,并进口至中国境内。2. 技术进口的详细内容、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方式等将由双方进行书面确认,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条 付款和交货1. 甲方将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技术进口的相关
2、费用。2. 乙方将按照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和方式,将技术产品交付给甲方。3. 双方应确保付款和交货的过程合法合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完整性。第四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同意在技术进口过程中保守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相关技术和信息透露给第三方。2. 本条约定不因协议的解除、履行、终止而失效,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第五条 不可抗力若因洪水、火灾、地震、战争、动乱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一方无法履约,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华人民
3、共和国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约束力。2. 协议达成后,如无特殊情况,双方应全力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并书面解除本协议。第八条 其他事项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通过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签署地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选择签署地为中国。第十条 协议的份数和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多份,各方持有的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于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日期:乙方:(盖章)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