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托委托协议书甲方:(委托人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受托人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委托乙方为其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运作,为确保双方的权益,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事项1. 甲方将指定的信托财产交由乙方进行管理和运作,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投资、股票买卖、基金投资、债券投资等。2.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委托要求和指示,对信托财产进行专业管理,以确保甲方的财产安全和增值效益。第二条 委托期限1. 本协议从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之
2、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2. 若甲方需要终止委托,应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商处理未完成的委托事项。第三条 委托费用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履行委托职责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费用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四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1. 乙方应以诚实、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委托职责,并依法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信托财产运作情况的报告,并在乙方权责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甲方。3. 乙方应严格保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相关信托事务,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1.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和委托财产的相关材料,并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3、2. 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的委托费用,并配合乙方开展信托财产管理工作。第六条 违约责任1. 如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2. 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第八条 协议生效1. 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签署,并加盖公章,自签署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正本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持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