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装服务协议甲方(以下简称“包装人”)乙方(以下简称“委托人”)鉴于:1. 包装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为委托人提供包装服务;2. 委托人经过详细的沟通与协商,认可包装人的专业能力和信誉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人与委托人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包装服务范围1.1 包装人将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供符合行业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包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包装、礼品包装、运输包装等。第二条服务期限和工作安排2.1 服务期限从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开始,至委托人验收合格之日终止,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2.2 包装人将按照委托人提供的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工作和完成包装任务。如遇特
2、殊情况影响工作进度,包装人将及时与委托人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第三条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3.1 委托人同意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包装费用进行支付。3.2 包装费用应在委托人验收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包装人。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电汇或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包装人保证对委托人的相关信息和业务进行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利用。4.2 包装人不得将委托人的产品或包装设计用于其他客户,除非获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第五条服务质量保证5.1 包装人保证在提供包装服务时,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包装质量达到要求。5.2 如因包装人原因导致委托人货物损坏或包装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包装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修复或赔偿。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6.2 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遵守仲裁结果。第七条协议变更和终止7.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7.2 除非出现不可抗力等不可控制的情况,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第八条其他约定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8.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包装人): 乙方(委托人):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