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关代理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_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联系地址:_联系方式:_乙方(以下简称“代理方”):_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联系地址:_联系方式:_鉴于委托方希望乙方代理其海关事务,并且委托方和代理方均同意遵守以下约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任务范围1.1 委托方授权乙方代理其海关进出口业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海关通关、报关、报检等。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2.1 委托方有权根据其需要,随时变更、撤销或重新授权乙方代理海关事务,并及时向乙方书面通知。2.2 乙方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认真、细致地履行代理职责,为委托方提供海关代理服务。2.3 委托方应提供与相关
2、海关事务有关的真实、准确的文件和信息。2.4 乙方有责任保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或滥用委托方的商业机密或个人信息。2.5 双方均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第三条 费用3.1 委托方与乙方协商确定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并在协议签订后按照约定进行支付。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对协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业务相关信息应予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除非获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6.2 当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可向违约方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七条 附则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7.2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表:(相关附件)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签名:_ 签名:_日期:_ 日期:_以上为双方达成的海关代理协议书,具有合同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效力。注:本协议书所使用的中文词语,如果与英文法律文本中的术语有冲突,以英文术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