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电子邮箱: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电子邮箱:鉴于甲方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供相关申请服务,乙方希望委托甲方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的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职责1. 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所需的材料、文件及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 协助乙方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建议。3. 代表乙方向相关部门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跟进审批进程。4. 协助乙方处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的问题和异议,并提供解决方案。二、乙方职责1. 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的
2、信息并保证其真实性。2. 配合甲方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协助。3. 及时支付甲方的服务费用,并按照约定支付额度。三、保密条款1. 双方同意对涉及对方商业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予以严格保密。2.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四、责任和免责1. 甲方应尽其最大努力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但对于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延误或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2. 乙方理解并同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结果取决于相关部门的审查和判断,甲方对最终认定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五、协议效力和终止1.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合法效力。2.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需提前提出书面通知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终止本协议。六、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七、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署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正本分为甲乙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