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视节目合作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鉴于甲、乙双方对影视节目的合作有一致的意向,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应提供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影视节目的创作、制作、拍摄等环节。1.2 乙方应提供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投入、宣传推广、版权运营等环节。第二条 合作方式2.1 甲、乙双方将以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共同确定合作方式和具体合作事项。2.2 双方应在合作开始前签署书面协议,并按照协议的约定执行合作事项。第三条 财务安排3.1 合作期间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按照
2、约定承担,各方的具体权益比例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3.2 合作期间的收益分配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第四条 知识产权4.1 影视节目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乙方根据合同对影视节目的知识产权享有合法使用权。4.2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保护影视节目的知识产权,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挪用、转让、侵犯对方的知识产权。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甲乙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经济利益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5.2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使用泄露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经济利益。第六条 纠纷解决6.1 双方如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2 双方同意接受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辖,对法院作出的裁决不得追究对方的责任。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7.2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剩余合作事项,并协商解决相应的权益和义务问题。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见证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