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扶持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就培养扶持事宜达成一致,以确保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原则。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受扶持方的个人或组织的发展,以及为扶持方提供一定的回报和利益。第二条 协议内容1. 受扶持方应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或组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联系方式、实际经营状况等资料。2. 扶持方应根据受扶持方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并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3. 受扶持方应全力配合并积极参与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培训或活动。4. 扶持方将根据受扶持方的表现和成果进行相应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
2、培养计划或提供进一步的扶持。第三条 协议义务1. 受扶持方应按时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各项任务,确保任务的质量和可行性。2. 扶持方应根据培养计划提供必要的专业指导、咨询或资金支持等扶持措施,以确保受扶持方的发展。3. 双方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就培养计划中的问题、困难或变动进行沟通和协商。第四条 协议终止1. 本协议的终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协商一致终止、达到培养目标后自动终止等。2. 在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完成必要的结算工作,并有约定其他可能需要采取的相应措施。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约束。2.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相关争议到合法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第六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2.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效或违反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协议经各方确认,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受扶持方(签字/盖章): _日期: _扶持方(签字/盖章): _日期: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