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外房产代理协议书鉴于双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确保双方权益的保护和合作的顺利进行。第一条 定义1.1 本协议指双方达成的海外房产代理合作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附件以及双方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第二条 代理权与义务2.1 委托人同意并授权代理人代表其在海外寻找、购买或租赁房产,负责与相关主体签订相关合同。2.2 代理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尽力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2.3 代理人应确保所提供的房产信息真实、准确,并按照约定向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第三条 佣金和费用3.1 如委托人通过代理人购买或租赁房产,委托人应按照约定向代理人支付相应的佣金。3.2 佣金的
2、计算方式和支付标准应在双方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中明确。3.3 代理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应由委托人承担,费用明细应经代理人和委托人共同确认。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保密,并不得将其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4.2 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对方提供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在保存和传输过程中的安全。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5.2 出现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其他约定6.1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合同效力,双方不得撤销或变更,除非经双方书面协议。6.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双方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解除。6.3 本协议采用中文撰写,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在签署之前,请双方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的内容,确保自愿遵守协议约定。如有任何争议或解释不一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代理人(盖章): 委托人(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