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催收服务协议本着符合法律法规、维护公序良俗的原则,经甲方(以下简称“债权人”)与乙方(以下简称“债务人”)协商一致,就贷款催收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债权人委托乙方进行贷款催收服务的相关权益和义务,确保催收工作的高效进行,促使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第二条 协议内容1. 债权人委托乙方负责催收债务人逾期未还的贷款款项。2. 乙方应按照债权人的要求进行贷款催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沟通、上门催收、书面通知等方式。3.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债权人的合法指示,不得超越委托范围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4. 债权人提供给乙方催收所需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
2、务人的基本信息、还款记录等,乙方应妥善保管并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第三条 协议费用1. 债权人应向乙方支付贷款催收服务费用,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另行协商确定。2. 若债务人通过乙方催收服务完成还款,乙方有权从债权人支付的服务费用中扣除相应比例的回款佣金。第四条 保密条款1. 乙方应对债权人的相关信息和催收工作保密。2.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债权人的信息,除非取得债权人的明确书面同意,或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披露的情况。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债务人还清贷款为止。2. 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对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无效、不具执行力或违反法律法规等,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甲方(债权人):_乙方(债务人):_签署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