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协议书甲方:(行为人A)乙方:(行为人B)鉴于甲方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为了加强双方之间的合作,共同认定甲方为高新技术企业以获得相关优惠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的申请条件甲方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需满足以下条件:1. 甲方具备合法的商业经营资格,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甲方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虚假陈述、隐瞒或其他诈骗行为;3. 甲方的行为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 甲方的行为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乙方作为协议签订方,应尽到下列责任:1. 根据甲方的真实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判断并确认甲方是否符合高
2、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2. 按照申请程序和要求,协助甲方完成相关材料和申请表的填写和提交;3. 如甲方需要,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确保甲方的申请过程顺利进行;4. 严格保密甲方的商业和知识产权信息,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第三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2.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续签本协议,但须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3. 若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对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四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本协议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 其他事项本协议的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一经签署即为不可撤销的协议。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