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安置协议书甲方: (以下简称“拆迁方”)住所地: (以下简称“拆迁地”)乙方: (以下简称“安置方”)住所地: (以下简称“安置地”)鉴于:1. 拆迁方是拆迁地的合法产权人,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安置方是安置地的合法产权人,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 拆迁方拟进行拆迁工作,需要将拆迁地上的房屋、土地等进行清除。4. 安置方同意为被拆迁的居民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屋、土地等。基于上述事实,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拆迁方和安置方的权益,确保拆迁安置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第二条 拆迁范围及时间1. 拆迁方同意将拆迁地上的相关房屋、土地等进行拆
2、除,确保拆迁工作按时完成。2. 拆迁工作的时间安排及进度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并及时通知安置方。第三条 安置措施1. 安置方将为被拆迁的居民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屋、土地等,确保被拆迁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2. 安置方将根据被拆迁居民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安置房屋的位置、面积以及相关设施等。第四条 补偿费用1. 拆迁方同意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居民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2. 安置方同意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标准收取被安置居民的相关费用。第五条 协议的履行和违约责任1. 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2.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双方发生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及解除1.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本协议进行变更。2.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行为,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第八条 附则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拆迁安置工作全部完成。(以下无正文,仅为签字盖章处)拆迁方: 安置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