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仓储服务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仓库)地址:联系人:电话:身份证件号码:乙方(以下简称客户)联系地址:联系人:电话:身份证件号码:鉴于甲方具备提供仓储服务的能力和资质,乙方有意委托甲方提供仓储服务,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仓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接收、储存、保管乙方交付的货物。1.2 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和相关资料,并确保货物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二、仓储期限2.1 仓储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协议中另有约定的情况下另行计算。2.2 如乙方需要延长或终止仓储期限,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相关
2、手续。三、仓储费用3.1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定价标准及时支付仓储费用。3.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仓储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提供仓储服务,并要求乙方支付延迟付款的违约金。四、货物保险4.1 乙方有权自行购买货物保险,保障货物在仓储期间的安全。4.2 若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代为办理货物保险,应按照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并由乙方负责支付保险费用。五、违约责任5.1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货物损失、灭失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协议约定,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2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货物损失、灭失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协议约定,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六、争议解决6.1 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事项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仓库): 乙方(客户):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