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浦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碧桂园· 玖珑湾一期项目分期验收(1~47幢)
(固体废物、噪声)环境保护
设施竣工验收调查报告
(公示本)
建设单位:合浦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合浦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 年 5月
目 录
1前言 1
2综述 2
2.1验收调查依据 2
2.2调查范围 2
2.3验收调查标准 3
2.4环境敏感目标 3
3 工程调查 4
3.1项目基本情况 4
3.2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5
3.3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5
4污染源及污染治理情况 7
4.1噪声 7
4.2固体废物 7
5、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7
6 污染影响调查 9
6.1验收调查期间工况调查 9
6.2 噪声监测 10
7 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12
8 公众意见调查 12
9 验收调查结论与建议 12
9.1结论 12
9.2建议 14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2、总平面图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
2、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
3、监测报告
4、委托书
合浦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 玖珑湾一期项目分期验收(1~47幢)”项目
1前言
“碧桂园· 玖珑湾一期”项目位于廉州镇科园路与东较场路延长线东北角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3′27.90",北纬21°40′1.81",属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共建设48栋,其中1-1幢为物业管理用房,1-2幢为商业,层数均为1F;2幢~3幢、5幢~13幢、15幢~23幢、25幢~33幢、35幢~43幢、45幢~47幢为低层,层数均为3F;48幢栋为小高层,层数为11F;49幢、50幢、52幢及53幢为高层,层数为18F;51幢为高层,层数为16F。
2017年1月,合浦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合浦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 玖珑湾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合浦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2月23日以合环管字[2017]24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了批复。
“碧桂园· 玖珑湾一期”项目于2017年3月开工建设,目前基本建成全部主体工程,其中1~47幢已全部竣工,48~53幢在进行装饰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根据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实行分期验收。本次验收内容为1~47幢,共42栋建筑物,其中1-1幢为物业管理用房,1-2幢为商业,层数均为1F;2幢~3幢、5幢~13幢、15幢~23幢、25幢~33幢、35幢~43幢、45幢~47幢为低层,层数均为3F,商铺主要是小超市、书吧、杂货店、特产店等不涉及产生油烟的餐饮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建设项目竣工后需要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因此合浦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建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并在广西新域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协助下,编制了《合浦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 玖珑湾一期项目分期验收(1~47幢)”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方案》。根据调查方案内容要求,于2018年4月委托广西恒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测,同时根据现场调查资料和监测结果,编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综述
2.1验收调查依据
2.1.1法规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七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8) 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9) 《生态影响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HJ/T394-2007); (10)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总站验字[2005]188号);
(1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6年修订);
(1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桂环字[2006]94 号);
(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1.2技术性依据
(1)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碧桂园· 玖珑湾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7年1月);
(2)合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合浦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 玖珑湾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合环管字[2017]24号);
2.2调查范围
本次验收为合浦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 玖珑湾一期项目分期验收((1~47幢))”项目,建设内容:1-1幢为物业管理用房,1-2幢为商业,层数均为1F;2幢~3幢、5幢~13幢、15幢~23幢、25幢~33幢、35幢~43幢、45幢~47幢为低层,层数均为3F。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停车场、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
2.3验收调查标准
项目位于廉州镇科园路与东较场路延长线东北角处。项目边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验收监测评价标准见表 2-1。
表 2-1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摘录)
标准
类别
标准限值:Leq(dB)
昼间
夜间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2类
60
50
2.4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详见表2-2。
表2-2 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
序号
敏感点名称
方位
与本项目的相对位置(m)
环境特征
备注
1
钟屋
西面
120
居民区
2
绿宝园小区
南面
200
居民区
3
迎水庙
东面
830
居民区
4
龙门江水库
项目北侧
113
水库
3 工程调查
3.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碧桂园· 玖珑湾一期项目分期验收(1~47幢)
建设单位:合浦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廉州镇科园路与东较场路延长线东北角处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实际投资约3000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899.45万元,占总投资的3%。环保投资情况见表3 -1。
表3 -1 环保投资情况
时段
项目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施工期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处理(沉淀池、化粪池)
27.13
扬尘防治措施
24
噪声防治措施(减震机座)
5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10
营运期
废水处理措施(化粪池、污水管网)
18.82
固废处理(垃圾收集装置)
0.5
绿化
814
合计
899.45
3.2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工程主要技术指标见表3-2,工程建设内容及变更情况见表3-3。
表3-2 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 号
项 目
单位
本次验收(1~47幢)
环评阶段(1~47幢)
一期整体(1~53幢)
1
总用地面积
m2
35306.61
35306.61
69333.35
其中
住宅用地
m2
12200
12200
40845.04
公建用地
m2
7123.52
7123.52
7123.52
道路用地
m2
11919.8
11919.8
15893.07
公共绿地
m2
4063.29
4063.29
5417.72
2
居住户数
户
85
85
449
其中
低层住宅
户
85
85
85
高层住宅
户
0
0
364
3
居住人数
人
272
272
1437
4
户均人口
人/户
3.2
3.2
3.2
5
总建筑面积
m2
30300
30822.87
81065.57
其中
住宅建筑面积
m2
26816
26816
76910.87
综合楼
m2
2063
2585.87
2585.87
商业
m2
1233
1233
1380.83
市政配套设施
m2
188
188
188.00
6
容积率
/
1.17
1.17
1.17
7
建筑密度
%
18.82
18.82
18.82
8
绿地率
%
30.05
30.05
30.05
9
机动停车位
个
185
185
485
其中
住宅地上
个
113
113
461
商业地上
个
72
24
24
表3-3 工程建设内容及变更情况表
序 号
项 目
单位
本次验收(1~47幢)
环评阶段(1~47幢)
项目变更情况
1
总用地面积
m2
35306.61
35306.61
0
其中
住宅用地
m2
12200
12200
0
公建用地
m2
7123.52
7123.52
0
道路用地
m2
11919.8
11919.8
0
公共绿地
m2
4063.29
4063.29
0
2
居住户数
户
85
85
0
其中
低层住宅
户
85
85
0
高层住宅
户
0
0
0
3
居住人数
人
272
272
0
4
户均人口
人/户
3.2
3.2
0
5
总建筑面积
m2
30300
30822.87
-522.87
其中
住宅建筑面积
m2
26816
26816
0
综合楼
m2
2063
2585.87
-522.87
商业
m2
1233
1233
0
市政配套设施
m2
188
188
0
6
容积率
/
1.17
1.17
0
7
建筑密度
%
18.82
18.82
0
8
绿地率
%
30.05
30.05
+48
9
机动停车位
个
185
137
0
其中
住宅地上
个
113
113
0
商业地上
个
72
24
+48
从表3-3可知,项目总建筑面积减少了522.87平方米,主要为综合楼面积减少了522.87平方米,地上停车位比环评阶段增加了48个,主要是商业部分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停车位。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设计稍有出入,但总体变化不大,不属于重大变更。
3.3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东面为科园路,现已建成通车,市政配套设施完善;南面为东较场路延长线,现已建成通车,市政配套设施完善;西面为二期用地,现状为空地;北面为48~51幢,现状为主体工程已完成,进行装饰阶段。
4污染源及污染治理情况
4.1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的主要有汽车交通噪声和社会噪声。
1、车辆噪声
项目运营后,机动车噪声主要为车辆启动声、鸣笛声。正常的车辆行驶、停靠产生的噪声在可接受范围。通过加强管理,采取禁鸣、限速、绿化降噪等措施后,小区本身的机动车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2、社会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后,商铺将投入使用,区域来往人员增加,产生各种社会生活噪声。应加强管理,限制营业时间,经营交易行为安排在商场商铺内进行,严禁在场内使用高音器材招揽顾客以及在午间和夜间进行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等行为,防止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4.2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住宅区生活垃圾和商业固体废弃物。项目在小区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产生的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环评报告中在北面设置一个垃圾集中收集点,不属于本次验收范围;化粪池污泥由业主委托专业公司定期进行清掏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见表5-1,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见表5-2。
表5-1 环境影响报告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时段
类别
环评阶段的环保措施
实际落实情况
施工期
噪声
1、未经批准,不得在中午(北京时问12: 00~14: 30)和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因施工需要必须施工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批准后并向周围民众进行公告,方可施工。
2、科学合理的安排施工工序,尽量缩短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间,并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的运行位置,尽量远离项目周边的噪声敏感点。
3、在场界四周建立2m高的围墙,以降低噪声,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GB1259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4、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在进出施工场地时合理控制换挡加油的频率和时机,以减小运输车辆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2017年3月“碧桂园· 玖珑湾一期”项目开工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为广东龙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施工及监理报告,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均按照环评阶段的环保要求进行施工。经向合浦县环境监察支队核实,该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环保方面的投诉。
固体废弃物
1、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的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到位处理,不可回收的运往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
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送垃圾处理厂处理。
营运期
噪声
1、小区道路已建成,道路周边绿化,并设置减速带;在小区内禁鸣限速。
2、 应加强商业管理,限制营业时间,制定规章制度,调节好商场货物运送时间,禁止在中午和夜间进行大量货物运输和装卸。 对建筑物住户均安装双层中空隔音玻璃门窗。
落实。通过周边加强绿化;制定《出入货管理制度》对进出车辆加强管理,限制货物运送时间,降低噪声对周边影响。
固体废弃物
为减轻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做好项目区内的物业管理,并与环卫部门协商,由环卫人员每天定时收集、清运垃圾,并按照生活垃圾的处理要求进行处理。
落实。商业垃圾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有环卫部门上门收集运送到垃圾转运收集站回收处置。
表5-2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序号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要求
实际落实情况
1
施工期要购置商品混凝土,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科学组织施工,优化作业时间,降低施工噪声对学校、住宅等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项目施工期确需夜间连续作业的,须向我局监察大队报备。
落实。根据建设期施工台账记录,项目施工期使用的是商品混凝土,施工机械均为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且在施工时,采用围挡隔声和消声措施;做到科学组织施工,对周边敏感点不产生影响,经向合浦县环境监察支队核实,该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环保方面的投诉。
2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进行分类管理,及时运输到指定地点填埋,运输过程中必须有防止洒漏的具体措施;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每天及时清运。
落实。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建筑垃圾及时运输到指定地点,运输固废的车辆不满载、不洒漏、使用毡布覆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
合理设置引进的商业项目,商铺招商杜绝引进大型餐饮、KTV及电玩娱乐场所等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 。
落实。项目商业部分引进的项目为书吧、小超市、杂货店、特产店等,不引进大型餐饮、KTV及电玩娱乐场所等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 。
6 污染影响调查
6.1验收调查期间工况调查
项目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计划入驻住宅85户,约272人,商铺1233m2。住宅目前没有入驻,未产生废水。项目已建成84个三级化粪池,项目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送往合浦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房地产类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14]1372 号),该项目验收调查可不考虑运行工况条件,不对废水进行监测。
项目商业部分未运营,项目建设单位利用其中一个商铺设置临时员工食堂,规模为小型,根据食堂使用情况,产生油烟的时段主要为12:00-13:00,18:00-19:00,用餐人数约20人,食堂使用的燃料为天然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用餐人数较少及炒菜时间较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经过屋顶达标排放。由于食堂属于临时性的,食堂上部无居民居住,周边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点。因此该项目验收时不对油烟进行监测。
由于项目验收内容为低层建筑(3层),不设置水泵房和发电机房,且目前尚未入住居民,因此噪声产生源主要为北面在建的高层施工噪声及来往车辆的交通噪声、项目售楼部来往人员喧闹。由于北面在建的高层楼进入装饰阶段,使用的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且夜间不施工,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科园路及东较场延长线目前交通量不大,来往车辆主要为小轿车,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售楼部通过有效的管理和舒适的接待方式,来往的人员均安静地参观小区,不产生喧闹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在小区内外设置分散垃圾桶及一个临时集中收集垃圾点,位于项目西面科园路上,由环卫部门上门清运处理。环评报告中碧桂园.玖珑湾一期项目设置一个垃圾集中收集点,位于北面,目前未建成,不属于本次验收范围。
6.2 噪声监测
6.2.1边界噪声监测
(1)监测布点
边界噪声监测点位:在边界东、西、南、北各设置1个点及西北面钟屋村设一个点,共5个点。监测布点示意图见附图4。
(2)监测频次
连续监测2天,昼夜各监测1次。
(3) 监测方法与监测仪器
表6-1 监测方法和仪器
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
测定范围
监测仪器
仪器编号
噪声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35~130dB
多功能声级计
HQ2015/AWA6228-01
声校准器
HQ2015/AWA6221A-01
轻便三杯风向风速仪
HQ2014/DEM6-01
(4) 监测资质
噪声监测委托广西恒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测。广西恒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经营范围为环境检测,食品检测,产品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职业卫生检测,建材检测,药品检测,并具有相应的监测资质。
(5)监测期间天气状况表如图
表6-2 监测期间天气状况
日期
天气状况
风速(m/s)
2018年4月10日
晴
2.5
2018年4月11日
晴
3.0
(6)评价标准
项目边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7)监测结果与评价
2018年4月10-11日对该项目边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详见表 6-3。
表6-3 边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 Leq
执行标准
达标情况
昼间
夜间
2018.4.10
1#东面厂界
49.7
41.7
昼间:60
夜间:50
达标
2#北面厂界
53.1
44.1
达标
3#西面厂界
51.7
43.2
达标
4#南面厂界
50.3
42.2
达标
5#敏感点
50.9
42.5
2018.4.11
1#东面厂界
50.2
41.6
昼间:60
夜间:50
达标
2#北面厂界
53.8
43.7
达标
3#西面厂界
52.2
43.1
达标
4#南面厂界
51.4
41.5
达标
5#敏感点
51.5
41.1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边界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结果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8)噪声监测布点图:北
科园路
5#
2#
3#
1#
东较场路延长线
4#
注:“▲”表示噪声监测点位
7 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物业用房产生的生活垃圾、住宅楼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清掏污泥等。项目生活垃圾由合浦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由业主委托专业的单位定期进行清掏。清掏的底泥由专业单位运至农场、果园、花圃等地作肥料,同时物业单位应做好相应的台账,需建立完善清掏的记录、档案及台账单独成册存放。
8 公众意见调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房地产类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14]1372 号)文规定,以下两种情况要求做公众意见调查。其余情况的可不开展。
(1)工程施工期由于废水、废气、噪声、取弃土、环保搬迁等原因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或扰民事件遭到投诉的。
(2)运行期由于废水、油烟、噪声扰民等原因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或扰民事件遭到投诉的。
经调查,该项目在施工期无上述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诉,故本次验收调查不对公众意见开展调查。
9 验收调查结论与建议
9.1结论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碧桂园· 玖珑湾一期”项目位于廉州镇科园路与东较场路延长线东北角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3′27.90",北纬21°40′1.81",属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共建设48栋,其中1-1幢为物业管理用房,1-2幢为商业,层数均为1F;2幢~3幢、5幢~13幢、15幢~23幢、25幢~33幢、35幢~43幢、45幢~47幢为低层,层数均为3F;48幢栋为小高层,层数为11F;49幢、50幢、52幢及53幢为高层,层数为18F;51幢为高层,层数为16F。
2017年1月,合浦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合浦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 玖珑湾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合浦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2月23日以合环管字[2017]24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了批复。
“碧桂园· 玖珑湾一期”项目于2017年3月开工建设,目前基本建成全部主体工程,其中1~47幢已全部竣工,48~51幢在进行装饰阶段。本次验收内容为1~47幢,其中1-1幢为物业管理用房,1-2幢为商业,层数均为1F;2幢~3幢、5幢~13幢、15幢~23幢、25幢~33幢、35幢~43幢、45幢~47幢为低层,层数均为3F,商铺主要是小超市、书吧、杂货店、特产店等不涉及产生油烟的餐饮业。
2、环评审批手续情况
《合浦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 玖珑湾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7年1月由合浦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合浦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2月23日以合环管字[2017]24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碧桂园· 玖珑湾一期”项目2017年3月开工建设,该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善。
3、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按“三同时”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运行基本正常。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中提出的环保要求和措施基本上得到了落实,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无明显存在问题。建设期间无环境投诉问题。
4、验收调查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边界、敏感点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结果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结论
项目生活垃圾由合浦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由业主委托专业的单位定期进行清掏。
6、验收调查综合结论
“碧桂园· 玖珑湾一期项目分期验收(1~47幢)”项目在设计、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执行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总体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9.2建议
1、加强商业管理,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居民居住产生的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2、加强商业管理,项目商铺的各类商业经营活动和行为不得对项目及周边居民住宅等大气、声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良影响。
3、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掏作业,同时需建立完善清掏的记录、档案及台账单独成册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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